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一、延安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二、延安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
1、津贴补助
①怀孕7个月以下早产:享3月生育津贴
②怀孕7个月以上顺产:享3月生育津贴
③怀孕3个月以下因病流产:享1月生育津贴
④怀孕3-7个月流产或引产:享1月生育津贴
⑤难产及剖宫产:增加0.5月生育津贴,即3.5月。
⑥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0.5月生育津贴。
2、一次性补贴:
①流产:400元
②顺产:2400元
③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注: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也在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由生育保险基金结付。
三、延安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材料:
1、分娩的:
①《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②《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③《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④《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⑤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⑥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⑦《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⑧《生表一》两份,男方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⑨《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⑩《生育报销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2、计划生育的:
①《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②《医疗蓝本》原件、复印件两份
③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人工流产的需注明孕几周)原件、复印件两份。
④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⑤《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⑥《生表一》两份,加盖公章
⑦《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四、延安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