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2020年肇庆生育津贴怎么算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基金计发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例:以单位上年度职工缴费平均工资3147元为例 3147/3098=10280.2 元)
假期天数:
顺产的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30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津贴享受假期天数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
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
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二)男职工
(1)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2)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二、其它
(1)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三、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女职工在怀孕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从年月日起,由用人单位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肇庆生育津贴
2020年肇庆生育津贴怎么领
肇庆市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2020年肇庆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对于要求将生育津贴发放到单位账户的人员,须提供:
(1)用人单位已垫付产假工资的证明原件及经单位同时盖章确认。(生育津贴产假天数:顺产98天、难产128天,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小孩增加15天)。
(2)参保人须在申报表上签名确认并按手指印。
(3)用人单位及其经办人在申报表上均须签名盖章、属劳务派遣的,须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同时盖章确认。
(4)个体工商户必须由法人代表在该表的用人单位意见签名并按指印。生育津贴与职工原工资标准差额由用人单位自行冲减或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