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台州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①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
②剖宫产生育的:增加15天产假;
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④四个月内流产:15天;
⑤满四个月流产:42天;
⑥七个月以上早产:98天。
按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月缴费基数计发生育津贴(补偿给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实际工资福利发放产假工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按生育津贴发放;高于生育津贴的,按实际工资发放,其差额由用人单位负担。
台州生育津贴怎么领
1、申请人申请
参保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条件不符,不予报销并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
3、审核
当场分析材料,核实真伪,审查申请人享受待遇资格,剔除不能报销或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根据产别核定生育津贴,当场打印生育待遇结算表。
4、复核
对已经完成审核的生育待遇当场复核,如错误退回重新申核。
5、签字确认
已经完成复核的生育待遇结算表当场交申请人签字确认,申请人核对银行帐号和户名。无误后当场返还结算表参保单位联和参保职工联。此业务对外现场办结。
台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申请人必须连续缴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如申请人为男职工时,其配偶应为未就业人员;
2、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条件或妊娠后流产(引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