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二胎 即 单独二孩。
单独二孩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生二胎,也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所提到的单独二胎政策。
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生育高峰,计划生育成为热点话题,多位委员和党派提案都涉及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的修改完善。
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单独二孩”政策将正式实施。
以独生子女政策内容的中国计划生育政策,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严格推行。推行其间略有微调,如放开“双独二孩”(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及部分省份农村地区实施的“一孩半”政策(第一个孩子为女孩,可生育第二个孩子)等 。
原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统计资料表明,之前,独生子女政策覆盖率大概占到全国内地总人口的35.4%;“一孩半” 政策覆盖53.6%的人口;“二孩政策”覆盖9.7%的人口(部分少数民族夫妇;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也可生育两个孩子);三孩及以上的政策覆盖了1.3%的人口(主要是西藏、新疆少数民族游牧民)。之前实行的是“双独二胎”。初提出“单独二胎”,据说已经设计了试点方案有具体步骤,但广东等地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试点申请后却未获批复。可见,虽然官方曾经提出试点“单独二胎”,但在实际操作上很谨慎。[3]有媒体披露“单独二胎”政策有望于年底或年初试行,国家卫计委没有明确否认,又称“正在组织调查研究”,尽管不能确定年底试行“单独二胎”政策,但已传递出积极信号,即已经从过去的“不可能”变成“有可能”。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确有必要调整了。无论是众多数据反映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人口红利加速消失,还是30多年来中国已经积累了上亿个独生子女家庭,或是中国“失独家庭”多达百万,都说明生育政策已经到了调整的时候。
然而,针对“放开二胎”的呼吁和争论,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却多次强调,“十二五”期间必须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这一次虽然有关部门称“我国基本国情决定仍须长期坚持基本国策不动摇”,但是,关于“完善生育政策”,官方称“正在组织调查研究”。显然,官方表述已经有变化了。
单独二胎适用条件
单独二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
当夫妇俩人的户籍所在的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了。如果夫妇俩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
兄弟姐妹已夭折也算独生子女
广东“单独二孩”独生子女定义以国家相关定义为准。《国家卫计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明确:“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广东省约15万家庭符合“单独二孩”政策
在“单独二孩”政策落地之前,省卫计委组织了全国著名专家来广东调研,对于实施“单独二孩”后对我省人口会有那些影响做了评估。调查认为,广东放开“单独二孩”政策后对出生人口的数量影响并不大,对总人口的影响也微乎其微。广东全省独生子女人口总数是732.25万,其中户籍人口中法定婚龄的独生子女家庭24.35万(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包括已婚单独未生育家庭5.1万,单独生育一孩的家庭14.59万,单独生育二孩的3.41万,单独生育三孩的1.25万。也就是说,全省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家庭不超过15万。如果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后,广东全省预计新增人口1-1.5万人,2015预计新增人口7万人,预计新增8.19万人,2017年预计新增7.8万人,2018年预计新增6.96万人,呈逐渐平稳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