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那么2021年宝鸡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有哪些,以下是宝鸡生育保险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宝鸡市生育保险报销对象:有参保宝鸡市生育保险,且按规定享受产假的女职工。
二、宝鸡市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1)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当月的人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晚育假增加15天
例如,宝鸡某企业当月的人均工资是5000元,女职工共休90天产假,则该职工的生育津贴补贴金额=(5000÷30天)×90天产假=15000元。
(2)生育医疗费报销
①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②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职工月均工资×25%
注.正常生产或满7个月以上流产者才享有此项补助,宝鸡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4811元,假设某女子合法顺产一名幼儿,则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4811×25%≈1203元。
(4)一次性补贴:若女职工是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http://Www.CreDitSaiLing.Com
注.上述(1)-(4)项都属于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可叠加领取。
三、宝鸡市生育保险一般规定:
(1)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和相关补助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2)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