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镇江生育津贴怎么发放及如何领取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镇江生育津贴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生育津贴多久能报下来:生育津贴自生育之日起90天内由单位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社保局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需要2个月左右。
镇江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并正常连续缴纳满10个月生育保险;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定生育条件。
镇江生育津贴领怎么领
办理程序如下: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因生育休产假时享受生育津贴,由单位办理后再全额支付给职工个人。
办理时携带:出院小结原件以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生育津贴结算表(此表格登陆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材料下载——社会保险——生育保险中下载)、住院生育介绍信的第三联(未开具女职工住院生育介绍信的需在生育津贴结算表上注明)。
若单位是镇江市市区参保的,则办理地址为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生育保险窗口,若是丹徒区参保的,则至丹徒区社保中心办理,地址为丹徒新城广场西路159号。
镇江生育津贴领怎么算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社保缴费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具体发放标准是: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社保缴费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具体发放标准是:
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