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三门峡生育津贴怎么发放及如何领取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三门峡生育津贴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生育津贴多久能报下来:生育津贴自生育之日起90天内由单位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社保局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需要2个月左右。
一、三门峡生育津贴支付流程怎么走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二、三门峡生育津贴支付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三门峡生育津贴支付的材料有什么
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生育住院)
出生医学证明(生育住院)
生育医疗费用发票(生育住院)
诊断证明(生育住院)
生育津贴待遇核定(计划生育住院)
结婚证(计划生育住院)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住院发票(计划生育住院)
诊断证明(计划生育住院)
结婚证(计划生育门诊)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门诊发票(计划生育门诊)
诊断证明(计划生育门诊)
四、三门峡生育津贴支付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