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四川生育津贴怎么发放及如何领取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四川生育津贴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生育津贴多久能报下来:生育津贴自生育之日起90天内由单位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社保局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需要2个月左右。
四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注: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四川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结婚证》;
2.《准生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住院收据;
6.诊断书;
7.住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小结)
四川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自生育之日起90日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经办机构申报→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在五个工作日内生成拨付单据→单位经办人或个人五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领取拨付单据五个工作日后经办机构拨付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四川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津贴报销标准: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男方护理假为15天。
2.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为800元,生育医疗费用正常产为22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
3.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不满4个月流产的不超过500元,满4个月流产的不超过700元。超过上述标准的部分个人负担15%,其余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