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产假工资发放标准规定如下: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是萍乡最新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正常情况
标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法定产(休)假天数
(二)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成立不满1年的
标准=单位成立之日起至发放生育津贴前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职工人数作为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法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怀孕分娩本就是人生大事,相应的方案和法定就会减少产妇的心理压力,能够更大程度的保证了职工的生活和工资。只要是符合有关法定的产假,都是可以安心享受的。并且拥有生育保险的职工,享受的福利待遇更好。
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女职工除享受产假九十八天外,生育奖励产假由六十天调整到九十天。
1.符合生育规定的,不管是一胎、二胎还是三胎都是会获得90天的生育假,所以现目前江西省的规定产假天数为188天;
2.9月29日(含)之后生育子女的,生育后享受产假188天、男方护理假30天;
3.9月29日(含)正在休产假(护理假)的,产假延长至188天,护理假延长至30天;
4. 如果是难产,或者是剖腹产的产妇,还能增加15天的产假;
5. 生育双胞胎,或者是三胞胎的,多生育一个就享受15天的假期;
6.在女性休产假期间,丈夫还享有30天的陪产假,一般是从产妇分娩当天算起,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多次休,看自己安排;
7.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及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再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0~1周岁、1~2周岁、2~3周岁期间,夫妻双方可以各休10天育儿假。不以孩次累计增加育儿假,仍执行夫妻双方各10天的育儿假。
总的来说,江西省现目前的女性产假天数为188天,如果你是难产,天数可能为: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90天+难产假15天=203天;如果是双胞胎,也是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90天+多胞胎生育15天=203天,双胞胎则为218天,以此类推。
不管是女性的产假还是男性的陪产假,甚至是夫妻双方的育儿假,假期间的生育待遇都是照常发放的,这些都是我国鼓励生育的政策,可以很好的减少生育所带来的负担。
指对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政策内享受生育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所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工资收入的替代。
凡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政策内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规定的产(休)假期内,应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但与本人工资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