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职工生育津贴是什么意思?昆明的生育津贴如何领取?首先我们要了解下生育津贴是什么,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这里的核心关键在于:生育津贴的基数是根据生育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而不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计发生育津贴时采用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应与该用人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时核定的职工工资口径一致。那么昆明生育津贴有哪些新政策呢?报销流程是如何的?本文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资料,可供参考!
一、2019昆明市生育保险报销对象:有参保昆明市生育保险,且按规定享受产假的女职工。
二、2019昆明市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1)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当月的人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增加15天
③晚育假增加15天
④难产增加15天
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流产假:怀孕不满4个月有20-30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有30-42天。
例如,昆明某企业当月的人均工资是5000元,女职工共休90天产假,则该职工的生育津贴补贴金额=(5000÷30天)×90天产假=15000元。
(2)生育医疗费报销
①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②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①正常生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职工月均工资×25%
②难产、多胞胎: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若女职工是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注.上述(1)-(4)项都属于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可叠加领取。
三、2019昆明市生育保险一般规定:
(1)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和相关补助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2)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