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职工生育津贴是什么意思?长春的生育津贴如何领取?首先我们要了解下生育津贴是什么,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这里的核心关键在于:生育津贴的基数是根据生育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而不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计发生育津贴时采用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应与该用人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时核定的职工工资口径一致。那么长春生育津贴有哪些新政策呢?报销流程是如何的?本文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资料,可供参考!
长春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2018年11月1日后生育、中止妊娠的领取条件:参保女职工在生育、中止妊娠当月,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其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 其生育医疗及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生育、中止妊娠当月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参保男职工在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时,也应满足上述条件。
2017年2月13日以后(含13日)出生的孩子领取条件:单位为职工参保生育险并且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生育时连续参保2个月以上,孩子出生7个月以后的当年(指顺延年),女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如跨年领取,需提供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以窗口审核为准。
2017年2月13日以前出生的孩子领取条件:单位为职工参保生育险并且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生育时连续参保2个月以上,孩子出生5个月以后的当年(指顺延年),女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如跨年领取,需提供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以窗口审核为准。
长春市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2017年2月13日以后(含13日)出生的孩子领取标准为:正常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58天;剖腹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58天+15天)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017年2月13日以前出生的孩子领取准为:24周岁以上正常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4个月;剖腹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4.5个月 ;24周岁以下正常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个月;剖腹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5个月。
长春市生育津贴怎么领
领取手续:
(1)出院诊断书原件(盖医院公章和医生名章)及复印件;
(2)社会保障卡(医保卡);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财务章。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身份证到医保局工伤生育照护保险处窗口办理,生育津贴发放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