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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产假工资发放标准,荆门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计算方法

更新:2023-09-14 10:27:25 高考升学网

按照的新规定,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而产假工资则需要看以往实发工资以及生育津贴的比例,若实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将与实发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本文小编将为你介绍关于荆门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及计算方法的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随着国家二孩政策放开,生育女职工越来越多,同时国家对生育女职工的待遇也越来越好。”市医保局副局长徐海燕接受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调整后的生育保险政策放开了二孩和晚婚晚育的概念,无论是否二孩,产假的基数增加为128天,男职工的护理假也增加到了15天,并且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不再由用人单位承担,改由社保统筹基金承担。

“以前生孩子休产假期间,是单位扣除社保后发放基本工资,现在是不是产假期间不发工资了,全部发津贴?这期间的社保还由单位交吗?”市民李女士对产假期间的待遇产生了疑问。

据了解,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产假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我市的产假时间为128天+难产15天+多胎每一胎15天。

生育津贴是对职业妇女产假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护理假津贴,是男职工因看护配偶和婴儿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所给予的生活费用。

生育保险待遇是由用人单位申领的。徐海燕介绍,用人单位填写《荆门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审核表》办理登记,办理手续后医保部门把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打到单位账上,由单位给职工发放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各项社保由单位正常缴纳。

目前,没有单位的个人不能缴纳生育保险。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生育后,其发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定额补助800元。

津贴与工资成正比

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主要由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两部分组成。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的多少由单位的人均缴费工资基数决定。

工资基数=职工上一年度全年工资总和(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12 

生育津贴=工资基数÷30(天)×产假天数  

护理假津贴=工资基数÷30(天)×15

例如:李女士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为5000元,她顺产一个宝宝,则可领取的生育津贴为5000÷30×128=21376元。与李女士工资基数相同的张先生,因照顾生产的妻子和婴儿,可以享受5000÷30×15=2500元的护理假津贴。

各用人单位的工资待遇不同,职工的人均缴费工资基数也不同。工资待遇高的,缴费基数就高,生育津贴就高;工资待遇低的,缴费基数就低,相对的生育津贴也要低一些。

总体来说,我市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以每年10%左右的增幅递增。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2016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3245元,月平均工资为3603.75元。人社部门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参保人员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其中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计算。执行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也就是说,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我市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最低为3603.75÷30×128=15376元。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最低为3603.75÷30×15=1801.875元。

另外,我市的生育医疗费为2000元定额,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500元。

生育保险体现众人帮一

二孩政策放开后,我市不少家庭迎来了第二个宝宝。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一个出生年度),我市共出生27283人,与上一个出生年度基本持平(27277人);其中二孩出生10342人,同比增加1748人,增幅为20.43%。从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我市共出生21595人,同比增加1359人,增幅为6.7%;其中二孩出生10240人,同比增加2932人,增幅为40.12%。

市卫计委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测算,2017年将出现一个生育的高峰期,其中二孩生育增幅明显。到了2018年、生育增幅将会逐渐回落。“因为二孩政策放开后,很多上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的高龄妈妈们抢着生二孩,形成一个生育高峰期。生育保险新政策在这个时候出台,确实给妈妈们带来了福音。”

市医保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底,我市生育保险参保178240人。今年上半年,我市已有2677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共支付待遇1762万元,其中市直生二孩享受待遇177人次,支付待遇250.30万元。

“生育保险政策调整后,受到了很多企事业单位的重视。一来生育保险有了明确的标准,投保费率也比较低,二来生育支出改由社保统筹基金承担,提高了单位参保的积极性。目前,我市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都已参保。”徐海燕介绍,从2015年10月1日起,我市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降至0.5%,为全市参保单位减了负,对各单位尤其是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

徐海燕介绍,生育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同属国家强制投保的“五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保费完全由单位承担。所有法人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都要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并且,无论是男职工还是女职工,已经生过孩子或者没生孩子的。“并不是我不生孩子就不用买生育保险了,生育保险体现了大数法则和众人帮一的原则,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以收定支,略有结余,是一项民生保障政策。”

职工生育保险六问

问:在荆门参保了生育保险,在外地可以申报津贴吗?

答:可以申报。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由其生育(流引产)或配偶生育之时的参保所在地支付。需要提供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收据、明细汇总清单。并且,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应在生育(流引产)后12个月内,持相关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问:同时参加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生育保险待遇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不能。同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人员,不得重复或交叉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只能享受其中一种待遇。

问:参加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并发症可以报销医药费吗?

答:可以报销。参保人员因生育或流(引)产引起并发症时,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在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基本医疗政策相关规定支付,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

问:换了工作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时间怎么算?

答:因工作需要,职工在荆门市辖区内流动就业或从荆门市辖区外转入就业,且参加生育保险无间断时,其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生育保险参保缴费时间连续计算。

问:是不是一参加生育保险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答:不是的,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有等待期。首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从缴费次月起满10个月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单位整体中断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从补缴次月起满6个月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单位整体中断缴费6个月以内的,按规定补缴后,视同连续缴费;单位整体中断缴费且未按规定补缴的,视同首次参保。其中,因单位漏报等原因导致个别人员中断缴费的,这类人员无论是否补缴,均视同首次参保。

问:单位没有缴纳生育保险,职工怎么获得产假待遇?

答: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或中断缴费期间以及待遇享受等待期间,其职工因生育(流引产)应享受的相关待遇,由该单位按生育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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