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的新规定,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而产假工资则需要看以往实发工资以及生育津贴的比例,若实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将与实发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本文小编将为你介绍关于沈阳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及计算方法的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产假时间
产假:158天
难产产假加15天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15天
怀孕四个月以上(含)流产:42天
晚育者产假:158天
晚育男方护理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注: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育,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产假工资
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产假办理
办理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
注: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还需提交独生子女证
申请条件
凡在在职女职工,无论有无合同均可休产假。
注: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还需提交独生子女证
申请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
申请流程
本人填写《产假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工会签字备案?人事处核准签字?产假结束人事处销假
1、生育津贴及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一)妊娠7个月(28周)及以上分娩的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28周)提前分娩的女职工,享受3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职工,还可按下列规定增加生育生活津贴:
(1)难产或剖宫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生活津贴;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生活津贴;
(3)符合计划生育晚育(女职工年满23周岁以上,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2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3个月(12周)及以上、7个月(28周)以下引产或者流产的女职工,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12周)以下流产的女职工,按15天(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日×15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职工,按15天(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日×15日)计发护理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