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是指经过一定选拔程序被各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录用的,并在以自然居住小区为基本服务区域,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协同治理)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目前我们所说的社区工作者一般指的就是居委干部。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目前跟大学生村官相差不多,各省市、各区县的工资待遇并不相同。那么福州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是怎么样的?社区工作人员有没有编制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福州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标准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社区承载着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等职能,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社区工作的重要性越发突显,“有事找社区”已成为百姓生活中的共识。而建立一支高素质稳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更是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前提和保障。
目前看,社区居委会具有双重身份,一是自治组织;二是政府工作的基层单位。这意味着社区提供居民服务的同时,还承载着政府各职能部门很大一部分基础工作。如:党建、民政低保、殡葬改革、社会保障、市容卫生、经济普查、消防安全、计划生育、社会综治、信访、再就业、妇女工作、青少年教育、防洪等大小事务,且硬性考核任务重,可以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少,但工作量却很大,各级政府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提高办公经费等,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职业身份不明确。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同时又是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区专职工作者,既不是企业职工,也不是事业单位职工,更不是机关公务员。这直接影响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定难于解决,导致晋升机制的缺失。
二、劳动关系不明确,工资待遇不规范。由于劳动关系不明确,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及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的调整等,都缺乏相应的法律根据,难以形成统一的工资制度。
三、工资收入偏低,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如宁德福安市社区主干的财政补贴为1250元/月,两委成员950元/月,除社区主干的医社保解决外,社区两委成员的医社保都未纳入财政,都需自行解决,就更谈不上“五险一金”的基本福利待遇。950元/月的收入很明显与付出不对等,差距颇大。
四、同工不同酬,难以理顺情绪。过去居委会干部大多是由离退休干部担任,他们在领取离退休工资的同时,还能享受社区工作补贴,而现在的社区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大多是专职,他们的工资低于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工资,厚此薄彼,心生怨气,不利于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五、工作压力大,畏难情绪滋生。社区工作人员少,但工作量大,直面基层,难度也大,事情一遇就加班加点,包括节假日,却也无法享受加班工资,导致社区工作者队伍不稳定,流动量大,严重影响社区的正常工作。
为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保证社区工作的长远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社区作用,也使他们的付出与回报相一致,真正体现按劳取酬。为此,建议:
1、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实行岗位津贴,职称津贴,相应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并建立社区工作者待遇与物价增长指数挂钩联动机制,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2、政府可拿出一定比例的行政事业指标,规定工作年限,通过考试择优录取,将优秀的社区工作者纳入行政事业编制。
3、社区工作者参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标准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享受一定的政府补助,并统一享受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待遇。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缴纳部分的所需经费,建议由市、区两级财政按一定比例配套保障,切实解决社区工作者的后顾之忧,促进社区建设持续、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