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是指从总体的生产工作过程来考查,规定出社会平均必需的消耗数量标准,这种标准就称为定额。在社会生产中,为了生产某一合格产品或完成某一工作成果,都要消耗一定数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从个别的生产过程来考查,这种消耗数量因受各种生产条件的限制,是各不相同的。那么安徽最新定额是多少呢?安徽安徽最新定额按照哪一年文件说明,一起来看看吧。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审议。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积极拓展审计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省审计厅对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组织开展了相关专项审计。将去年组织实施的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一并纳入本报告。
2018年,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省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较快发展。从审计情况看,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税1103.2亿元,较2017年增长19.9%。省级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现清零,减少收费约14亿元。认真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支持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运用股权投资、以奖代补等方式,投入100多亿元支持“三重一创”、“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制造强省建设。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对接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战略,统筹推进“一圈两带三区”建设。
??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全面完成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出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意见,落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坚决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部署,奋力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全省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21.3亿元、增长25.6%,省级新增投入70亿元重点支持32个贫困县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省级安排4.7亿元、补助市县85.1亿元,重点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资金15亿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确与群众密切相关的18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财政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压减至40项,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较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开征环境保护税,进一步健全地方税体系。省级全面实行“大专项(大类别)+任务清单”预算编制管理方式,打破预算项目支出“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全面完成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点编制工作。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省级重点绩效评价由预算项目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财政政策。
??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健全政府预算体系,省属商业一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由18%提高到20%。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3%,低于财政部规定上限7.7个百分点。修订省级部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基本支出供给政策。深化预决算公开,省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从27项增加到34项。建立省级预算评审信息化系统,实现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和重点部门预算评审全覆盖。出台预算执行支出进度通报办法,建立省市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构建财政库款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稳健运行。
针对去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指出的问题,各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省审计厅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跟踪督促。去年12月,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省审计厅向社会公告了审计整改综合情况,20个部门、单位在门户网站公开了具体整改情况。目前,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已得到整改,促进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02项。
一、省级决算草案及预算执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省财政厅组织省级预算执行和编制省级决算草案、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分配省统筹基建投资情况。省财政厅编制的2018年度省级决算草案列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95.22亿元,支出4655.42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390.35亿元,支出1384.7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9.32亿元,支出30.1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20.39亿元,支出247.18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省级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未按规定核算政府股权投资损益。2017年及以前年度,省财政安排7亿元参与设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中安健康养老服务产业投资基金,2017年省财政厅在总预算会计“股权投资”科目反映了上述资产,但编报的2018年度决算草案中,未依据相关规定按照权益法核算政府股权投资损益。
(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非税收入划缴不够及时。2018年非税收入汇缴户收到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收益5.33亿元,当年8月省财政厅划缴1.58亿元之后未再划缴,形成期末待结算资金3.75亿元。
2.部分预算项目执行需要进一步加强统筹。2018年初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省级信息化建设统筹经费、省科技厅研究院所改制及直属单位改革2个项目1.21亿元,至2018年底未落实到具体部门,也未统筹用于其他项目;年初安排农水综合改革支出等3个项目2.02亿元,年中落实到相关部门,但到年底预算执行率均低于50%。
(三)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一是年初安排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有30.11亿元未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少数省直部门的专项转移支付未落实到具体地区。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15.24亿元,未分地区编制。
2.省统筹基建投资预算分配与项目投资计划下达衔接不够。2018年,省统筹基建投资预算安排11亿元,其中6.16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当年实际下达预算指标7.99亿元,预算执行率为72.6%,其中20个单位的项目资金2.61亿元,年末作权责发生制处理,未形成实际支出。当年收回预算指标3.01亿元,其中因项目单位未申请用款收回2.41亿元,因未下达项目投资计划收回0.6亿元。此外,在规划编制和评估评审类项目预算执行中,存在编制采购预算不规范问题。1个基础教育投资补助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备案。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省一级预算单位实现数据分析全覆盖,对10个省直部门及所属29个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及9个省直部门及所属24个单位的有关重点事项进行了现场审计或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和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管理,支出预算执行率有所提高,“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持续压缩,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和决算编制不够准确完整。一是4个部门及所属单位少编、漏编预算收入1101.7万元。二是4个部门财务收支不实或决算报表信息披露不完整,涉及金额2718.11万元。
(二)部门收支预算执行不够规范。一是3个部门及所属单位上缴非税收入不及时,涉及金额1492.97万元。二是5个部门提前支付相关费用308.12万元。三是2个部门及所属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149.25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一是4个部门及所属单位22个项目支出进度低于50%,涉及尚未使用资金7069.74万元。二是5个部门资金长期沉淀,未能发挥应有效益,涉及资金71633.5万元。
(四)规章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一是6个部门及所属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管理不够严格。主要是未履行报批程序购入下属企业车辆,部分费用报销手续不完备,未编制或未严格执行年度会议计划。二是5个部门及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金额15329.8万元。三是5个部门资产账实不符,主要是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核算,涉及金额20540.02万元。
三、民生专项审计情况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补短板强弱项,组织开展了4个市本级、30个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审计调查。总体上看,上述两项民生工程推进顺利,城乡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和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1.少数地方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未完成,涉及保障性住房4566套。3个县的2142套住房开工任务未完成,2个县的2424套住房基本建成任务未完成。
2.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31.52亿元。截至2018年底,2个市、13个县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未及时分配或闲置,合计2.79亿元;3个市、6个县的贷款资金闲置28.54亿元,闲置贷款资金承担利息0.14亿元;1个市的房屋拆迁事务所使用490.47万元安居工程资金弥补工作经费。
3.工程建设及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4.40亿元,保障性住房77479套。2个市、7个县13074套住房未形成有效供给,如基本建成后超过1年未交付使用、超过3年未建成、上报开工实际未建等;4个市、22个县的32245套住房空置超过1年;2个市、7个县的20749套公共租赁住房盘活不规范,盘活后仍空置10933套,盘活后财政补助资金应退未退3.48亿元;3个县的243.27亩已开工建设的项目用地手续不全;2个市、18个县的1310户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违规享受住房1085套、补助65.01万元;1个市、3个县的7585套住房分配上报数据不准确;5个县的95套公共租赁住房被改变用途。
4.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涉及金额3068.61万元。1个市、1个县违规收取应减免税金63.32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费等2147.6万元;2个县的少数金融机构违规收取手续费等780万元。
5.对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保障不到位,涉及金额4.56亿元。1个县的征迁安置补偿款3.94亿元未及时支付,1个县因未能按期安置,支付超期过渡费6211.08万元。
(二)“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审计调查情况。
1.扩面延伸工程项目库未同步建立。2018年5月,省委、省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实施6.5万公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根据有关规定,省交通运输厅应同步建立建设规划项目库。截至5月底,扩面延伸工程项目库尚未建成。
2.年度建设任务未全面完成。2018年省交通运输厅下达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计划项目15372个,当年有3490个项目未按计划建成,其中430个项目未开工。有1690个项目降低建设标准或规模,主要是路面宽度未达4.5米的规定要求,安防设施、排水等附属工程未按规定做到同时设计、施工、验收交付使用,未按设计要求设置错车道、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及道口标柱等标识标牌,少数项目缩减建设里程。
3.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6个市本级或县区存在拨付建设资金滞后现象,涉及资金5665.77万元;1个县的3个扩面延伸工程项目、1个养护工程项目采取重复申报方式,套取中央及省补助资金622.5万元;1个市、1个区的相关部门挤占、挪用中央及省补助资金525.67万元。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为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今年上半年,省审计厅统筹调度各级审计力量,组织开展了以下审计工作:
(一)扶贫与惠农补贴资金审计情况。聚焦脱贫攻坚,组织力量对部分贫困县(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产业扶贫项目实施及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情况开展了审计。各县(区)着力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扶贫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佳,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有7个县区的30个产业扶贫项目资产出现闲置。审计抽查发现,1家企业承担的2017年生猪寄养扶贫项目应付未付贫困户收益81.78万元,涉及1657户农户。5家企业少支付扶贫资产入股分红和扶贫小额信贷投资收益40.28万元。
2.部分扶贫小额贴息贷款使用不合规,少数用款企业存在还贷风险。2家企业使用扶贫小额贷款偿还债务。3个县区存在用款企业经营状况不佳问题以及还贷风险。
3.部分产业扶贫项目与贫困户收益的联结机制不够紧密。一些县区的光伏扶贫、到村产业扶贫项目,不同程度存在向贫困户定额分红或简单发钱的现象,利用光伏扶贫等项目收益所形成的村集体经济收入,用于开展公益岗位扶贫、支持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仍需要加强。
4.惠农补贴资金滞留闲置5823.08万元,超范围超标准发放345.51万元。有3个县结存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资金3718.52万元。5个县(区)滞拨农机具购置类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惠农补贴资金2104.56万元。5个县(区)向不符合相关政策享受范围或标准的对象发放补贴345.51万元,涉及1564人(户)次、3个单位。
(二)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重点开展了全省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专项资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专项资金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注重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政策落实,加大推进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
1.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专项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16个市35个县(区),涉及财政、生态环境、公安交警等部门、单位130个,延伸调查114个企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个市制定的有关政策不完全符合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向80辆强制报废日期在2017年底前、不属于省级奖补范围的黄标车发放奖补资金88.42万元。二是10个市审核不严,向不符合奖补对象范围、强制报废日期之外、非黄标车等共175辆车的车主,发放奖补资金189.52万元。三是受拆解公司收购价较低、手续繁琐,部分车主主动淘汰意愿不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所属车辆不属于奖补范围等因素影响,2014年至2018年,省市财政共安排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资金12.93亿元,实际发放奖补资金7.69亿元,结余资金达5.24亿元。
2.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专项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相关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管理与绩效等情况,抽查了6个市及所属的6个县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市、县政策举措落实不到位,未制定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也未对资金市、县配套比例作出明确规定。3个县未建立健全秸秆收购利用等环节的统计、监督检查制度,存在企业日常收购台账不全、会计资料不完整等情况。二是部分签约企业实际利用秸秆量不理想。2个市的签约企业2018年实际利用秸秆量占协议利用量比例分别为55.08%、10.39%。三是省级奖补资金结余较大。2017年,省财政安排全省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资金12610.13万元,根据实际利用量奖补2932.20万元,年末结余9677.92万元,截至审计时,上述结余资金未收回。2018年,省财政又安排该项奖补资金14818.33万元,审计抽查2个市,省财政安排5779.14万元,当年支付奖补资金1883.7万元,年末结余3895.44万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情况。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2018年7月至10月,省审计厅对8个市、8个县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组织开展了审计。审计情况表明,相关市县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和党中央、国务院系列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措施规范债务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1个市专项政府债务余额超限额;2个市、县发行的政府债券募集资金中,有4.97亿元结存在财政部门,其中0.49亿元闲置1年以上;1个市改变贷款资金用途2亿元。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为推动减税降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强化创新驱动,结合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对19个省级部门落实涉企收费政策情况、省级支持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与资金分配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积极谋划推进项目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努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涉企收费政策落实审计调查情况。
1.清理、退还涉企保证金不及时。有24家旅行社总部及6家分社近三年未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符合旅游质保金交存数额降低50%的政策条件,但相关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未按规定降低旅游质保金交存数额,涉及资金1807.5万元。省农村公路建设投资中心等3个单位未按时退还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18.4万元。
2.超标准预留涉企保证金。涉企收费清单规定,按不高于合同结算价3%的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安徽国家铜铅锌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龙河口水库管理处等10个单位,超标准预留保证金186.27万元。
3.目录清单外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2018年,省临床检验中心在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外,收取临床检验室质量评价费353.22万元。望江长江河道管理局在涉企保证金清单外收取项目进度保证金155万元。
(二)支持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及资金分配管理审计情况。
1.未能对购买省外技术成果在皖转化及产业化成效进行实质性审核。《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规定,对在皖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皖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依据转账凭证),省给予10%的补助。2018年对118家企业进行了奖补,涉及资金3015万元。审计调查发现,科技主管部门仅要求申报单位提供购买凭证、简要转化说明,未对所购技术成果在皖转化、产业化的实际效果进行实质性审核。
2.支持皖北等地区政策执行不到位。审计抽查的皖北三市、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134个项目中,有32个项目补助金额未按政策上浮20%,涉及资金308.4万元。
3.已终止项目管理尚不到位。2017年至2018年,有5个省重点研究与开发项目终止,涉及财政支持资金305万元。省及有关市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后续情况跟踪不到位,截至审计时,上述项目无结余资金退回省财政。
上述实施的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相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总体来看,相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立即行动,边审边改,有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经得到纠正。下一步,省审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督促,今年12月,省政府将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六、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的建议
(一)扎实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创新发展政策体系,健全奖补激励机制,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持续增强创新驱动力。二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及时清退涉企保证金,优化政务服务,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和财政重点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和技术升级。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一是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抓好预算项目库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加强预算安排和项目计划有效衔接,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二是加强对重点部门、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监管,严格落实资金使用责任,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控制。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减少沉淀,突出政策引导作用,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四是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
(三)着力补齐短板,高标准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强化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债务风险管控,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债务,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政策,健全保障措施,强化资金监管,推动完善污染防治监控体系建设,促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是更好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精准落实扶贫帮扶政策,提高扶贫资金和项目绩效,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健全精准脱贫长效机制。
(四)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一是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形成整改长效机制,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功能。对审计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够、屡审屡犯的,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力度。审计机关要将审计结果、整改情况向社会综合公告,被审计单位要将整改情况及时在门户网站等信息载体专栏公告,推动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三是健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提升管理水平,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审计结果在干部管理和综合考核中的运用,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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