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收费标准
科类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 | 说明 |
---|---|---|---|
文史 | 行政管理 | 3700 | |
文史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3700 | |
文史 | 秘书学 | 3700 | |
文史 | 汉语国际教育 | 3700 | 师范 |
文史 | 小学教育 | 3700 | 师范 |
文史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100 | |
文史 | 市场营销 | 4100 | |
文史 | 商务英语 | 4100 | |
理工 | 通信工程 | 4100 | (3G)(校企合作办学,须向企业缴纳服务费3400元/年) |
理工 | 软件工程 | 4100 | (校企合作办学,须向企业缴纳服务费3400元/年) |
理工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4100 | |
理工 | 生物技术 | 4100 | |
理工 | 生物科学 | 4100 | (师范) |
理工 | 应用化学 | 4100 | |
理工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4100 | |
理工 | 物理学 | 4100 | (师范) |
理工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100 | (师范) |
理工 | 经济学 | 4100 |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学校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若有变更以四川省物价局批文为准。
西华师范大学助学政策
1.依据有关规定,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习、生活需要,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我校设立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与三助金,以及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奖、优秀学位论文奖(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奖等各种奖励,生均奖助学金标准每年不低于10000元(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2.我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凡高于所报考门类A类地区最低控制分数线30-49分的考生,奖励500元/生,高于50分的考生,奖励1000.00元/生(录取的本校教职工考生除外)。
3.为鼓励优秀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凡上线并通过复试被录取的考生,均可享受第一志愿报考奖励,奖励标准为500元/生。
4.家庭贫困的同学,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最高额度为60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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