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文理学院2017年招生专业学费 | |||
专业 | 学费标准(元/年/人) | 备注 | |
本科专业 | |||
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14000 | |
物业管理 | 14000 | ||
市场营销 | 14000 | ||
旅游与航空学院 | 旅游管理 | 14000 | |
酒店管理 | 14000 |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14000 | |
审计学 | 14000 | ||
资产评估 | 14000 |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14000 | |
英语(师范) | 14000 |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14000 | |
汉语言文学 | 14000 | ||
经济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4000 | |
经济学 | 14000 | ||
投资学 | 14000 | ||
政治与法律学院 | 法学 | 14000 | |
教育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14000 | |
学前教育 | 14000 | ||
信息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4000 | |
物联网工程 | 14000 | ||
网络工程 | 14000 | ||
电子商务 | 14000 | ||
建筑学院 | 建筑学 | 14000 | |
工程造价 | 14000 | ||
风景园林 | 14000 | ||
文博学院 |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 14000 |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应用统计学 | 14000 | |
传媒学院 | 广播电视学 | 14000 | |
广播电视编导 | 17000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7000 | ||
美术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17000 | |
环境设计 | 17000 | ||
产品设计 | 17000 | ||
绘画 | 17000 | ||
体育学院 | 休闲体育 | 17000 | |
演艺学院 | 表演 | 17000 | |
专科专业 | |||
旅游与航空学院 | 酒店管理 | 14000 | |
酒店管理(对口高职) | 14000 | ||
旅游管理 | 14000 | ||
空中乘务 | 14000 | ||
管理学院 | 物业管理 | 14000 | |
外国语学院 | 商务英语 | 14000 | |
文学院 | 文秘 | 14000 | |
汉语 | 14000 | ||
经济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4000 | |
证券与期货 | 14000 | ||
会计学院 | 会计 | 14000 | |
政治与法律学院, | 法律事务 | 14000 | |
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14000 | |
学前教育(对口高职) | 14000 | ||
信息技术学院 | 电子商务 | 14000 |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14000 |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对口高职) | 14000 | ||
建筑学院 | 建设工程管理 | 14000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14000 | ||
文博学院 | 文化创意与策划 | 14000 | |
医护学院 | 护理 | 14000 | |
护理(对口高职) | 14000 | ||
现代农业学院 | 现代农业技术 | 14000 | |
现代农业技术(对口高职) | 14000 | ||
美术学院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17000 | |
传媒学院 | 播音与主持 | 17000 |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17000 | ||
演艺学院 | 音乐表演 | 17000 | |
体育学院 | 社会体育 | 17000 | |
备注:普通类专业学费均为:14000元/年/人,艺体类专业学费均为:17000元/年人;收费标准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 |
■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照其所报志愿顺序参照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则将剩余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其专业志愿顺序进行专业调配。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有权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四川省按文化分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四川省以外的其他省市,按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总分由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2)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音乐表演专业:在文化和专业高考分数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3)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广告设计与制作):在文化和专业高考分数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3、休闲体育、社会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和专业高考分数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4、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1)在文化高考分数上线和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分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相同的情况下,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专业。
5、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能否投档我院,视生源地当年录取办法而定,我院严格执行生源地当年招生的有关规定。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省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6、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非英语类专业考生进校后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基于此,在同等条件下录取时优先考虑英语语种的考生。
7、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①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②英语分数高的考生;③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8、学院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9、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0、录取若有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人员规范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选择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工作。
2、要求参加招生录取工作人员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并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由成都文理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由成都文理学院具印并由院长签章的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成都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西南科技大学转专业政策规
时间:2024-07-12 10:0:06成都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
时间:2024-07-12 10:0:02成都医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
时间:2024-07-12 10:0:01川北医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
时间:2024-07-12 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