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绩已经放榜,考得好不好都要心平气和的去接受面对,因为接下来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就是填报志愿。考生需要注意今年的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填报注意事项,因为一旦志愿填报错误就会前功尽弃!下面是四川高考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和相关指南,请考生仔细阅读!
本科提前批:截止6月24日17:00
其余本科批:截止6月28日12:00
专科志愿:7月5日12: 00前
志愿填报时间
高考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填报,其中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7∶00,其余本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2∶00,专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在7月5日12∶00。
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2∶00。
录取批次安排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共5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
包括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公安院校本科、司法类院校本科、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高校、空军、海军和民航招飞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免费医学定向(本科)招生高校及专业,实施综合考核的试点高校及专业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高校、专业。
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
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建设高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核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
本科第二批
为除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之外的普通高校。
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
为需要单独面试的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公安院校专科和航空服务专业专科,以及航海类专科和省级公费师范生专科。
专科批院校
为除专科提前批以外的所有高职(专科)院校和专业。
招收藏文加试、彝文加试考生的藏文、彝文专业按本科(不区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分别设置学校志愿,本科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录取,专科安排在专科批录取。
各批次预科志愿同批填报。
对口招生分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志愿两个批次填报。
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本科、专科、本科预科、专科预科志愿按所报高校安排批次填报和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其中有特殊要求的公安、武警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
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类本科安排在本科一批后、本科二批录取前进行,专科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后、专科批前进行。
省级公费师范生(不含艺术、体育类)的录取安排为: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与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类本科录取一并进行;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录取;招收“一类模式”高考考生的本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与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本科录取一并进行;专科层次藏汉 “双语”计划与藏文 “一类模式”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专科录取一并进行。
高职学院面向藏区试办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教育(以下简称藏区“1+2”)志愿设置在专科批志愿之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填报。
拟报考高中中专的考生,参照《招生考试报》公布的中职学校招生目录,直接与相关学校联系,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可在高校所发布的《招生章程》中查询。目前,高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一般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3种方式。
在不同专业录取规则下,同一考生的录取结果可能是不相同的。
1专业优先
在此规则下首先是比较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的竞争优势,接下来才会看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因此,第一专业志愿的选择显得尤其重要,建议选择比较有把握且自己喜欢的专业,同时,后续专业志愿尽量避开报考率热门度较高的专业。
2分数优先
所谓分数优先就是投档到该校的所有学生,从高分的学生开始依次按专业进行投档,也就是说,分数高的学生优先按专业顺序进行投档。在此规则下高分考生优势较明显。
3专业级差
在此规则下即使是高分考生,其分数优势也可能会随着每次级差分的扣减而逐渐降低。因此,建议慎重填报第一专业志愿,同时各专业设置梯度时要结合专业级差分综合考虑。比如分数级差是5分,那么某一专业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只要比报考该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高出5分以上,就可以优先投档到本专业,依次类推。
录取结果查询主要渠道
考生可通过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政务微信(四川教育发布)、政务微博(@四川教育),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考生助手APP以及电信IPTV等7种渠道查询录取结果。
录取期间,招生机构或院校常会因录取事宜与考生联系,提醒考生特别注意,录取期间要主动向县(市、区)招考办了解情况,并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通畅。
普通高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
不得违反的相关规定
◉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高校应严格依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未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或未将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均属擅自招生,其录取无效。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换录。
◉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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