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在11月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要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政策要对贫困人口倾斜,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给大家整理提供的关于健康扶贫的相关意义内容,快来阅读了解吧。
健康扶贫的重要意义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对于实现到2020年让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5个中央部门,于6月21日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指导意见》。21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等情况发布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洪天云介绍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从制定《指导意见》的背景和意义、总体要求、相关政策措施、主要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政策解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
6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对于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现到2020年让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
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对健康扶贫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15个中央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部署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5个中央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从2月份开始,深入贫困地区调研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研究问题成因和具体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部署要求,在开展大量前期实地调研、充分征求地方基层和社会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残联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4月份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进行了研究,6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国务院同意,《指导意见》于6月21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5个中央有关部门联合印发。
健康扶贫工程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补“短板”
贫困地区卫生与健康状况堪忧,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升为国家战略。当前,受自然历史、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影响,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不足,群众健康水平亟待提升。截至,832个贫困县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3.66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28人,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医疗卫生资源明显不足,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能满足群众的健康需要,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卫生与健康状况更是令人担忧,贫困地区卫生与健康状况已经成为健康中国建设最突出的“短板”。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事关贫困人口脱贫的健康问题,采取更加精准的超常规举措,调集最优势的医疗卫生行业资源,动员最广泛的社会力量,凝聚起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形成支持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合力,补短板、兜底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健康扶贫工程的总体要求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是“十三五”时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一项重要的超常规举措,总体要求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部署安排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要求,针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一地一策、一户一档、一人一卡,精确到户、精准到人,瞄准因病致贫的家庭和病种,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防治并举,分类救治,助力脱贫攻坚。
针对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受益水平为着力点,整合现有各类医疗保障、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资源,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采取更加贴合贫困地区实际、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实现中国扶贫开发纲要提出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
健康扶贫工程重点包括五方面政策措施
第一,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第二,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
第三,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第四,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第五,加强贫困地区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健康扶贫工程重在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实施。指导意见明确了卫生计生委、扶贫办作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牵头单位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提出,按照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体制,各地要结合贫困地区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强调县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要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统筹做好资金安排、政策衔接、项目落地、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
二是落实投入政策。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责任。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贫困地区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推动健康扶贫工程顺利实施。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卫生计生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省市两级财政安排的卫生计生项目资金要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通过统筹整合使用相关财政资金,加大健康扶贫投入。东部省(市)要在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内,加大对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支持力度。
三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指导意见提出了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健康扶贫工程的措施。通过给予项目冠名、按规定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向贫困地区。充分发挥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整合社会资本、人才技术等资源,为贫困地区送医、送药、送温暖。
四是严格考核评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将健康扶贫工程纳入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贫困地区政府目标考核管理,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细化职责分工,明确任务要求,对实施情况定期检查督促。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每年将组织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五是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健康扶贫形式和途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重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统筹配置和使用相关资金、项目,提高使用效率,推动实施健康扶贫工程。通过深化改革,激发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动力,通过健康扶贫与相关特色产业脱贫、劳务输出脱贫等措施的衔接,形成合力,提高脱贫攻坚的实际效果。
健康脱贫的目标是让贫困地区人口看得起病
健康脱贫简单说有四个目标是:第一,要让贫困地区的人口能够看得起病。第二,要让他们看得好病。第三,要让他们看得上病。第四,让他们少生病。主要是提高门诊和住院报销的比例,降低治病经济负担,能够得到有效的医治。
新农合制度,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补助的标准在的基础上,今年又提高40元,达到了420元,这是财政补贴的部分,再加上自己缴费的部分,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可以达到50%和75%。
根据医保制度,今年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中央财政今年新增加的40元中,有10元钱专门用于贫困人口,通过实施倾斜性的支付政策,提高贫困人口收益水平。按规定,新农合报销以后,通过大病保险还可以再报销10-15个百分点。
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医疗救助范围,建立完善兜底保障机制,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健康扶贫三步走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核实因病情况。这是精准健康扶贫的前提和基础。今年4月底,国家卫生计生委已经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调查方案,并专门召开会议,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核实核准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动员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对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严重影响劳动能力的致贫病种进行全面调查,把致贫的病种找出来,每一户建立一个档案。根据安排,调查将于7月底前完成,届时,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管理数据库,形成调查分析报告,为分类救治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参考。并将建立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二是进行分类救治。对于能一次性治愈的,将组织专家集中力量进行集中治疗。从起,对农村贫困家庭中患有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9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制订诊疗方案,明确临床路径,控制治疗费用,减轻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如尿毒症、重性精神病,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如高血压、糖尿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
三是实行挂图作战。突出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发动、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力量,开展重点救治。
健康扶贫在脱贫攻坚中起关键作用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户的占比上升,健康扶贫工作在整个脱贫攻坚战里面起到关键作用。
对2013年底的贫困人口全部进行了建档立卡,数据表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户在所有贫困户里占到42.2%。、全国自上而下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扶贫工作力度非常大,有不少贫困户脱贫。根据下半年贫困人口“回头看”数据,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户的占比不仅没有降,反而上升到44.1%,增加了1.9个百分点。因此,怎么样更好地打好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场攻坚战,在整个脱贫攻坚战里面起到非常重要、关键的作用。
国务院扶贫办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全国的三级医院都来帮助贫困地区,特别是832个县的县级医院,让贫困群众做到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乡镇卫生院、大病不出县,努力帮助他们医治疾病。
健康扶贫坚持输血造血并重
农村贫困人口大多生活在边远的交通闭塞地区。如何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有效性,让贫困人口能够就近看病,及时得到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影响健康扶贫成效的关键。为此,要坚持输血、造血并重:
一是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实施全国三级医院与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
三是加强人才综合培养。
进一步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
社会力量在扶贫开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应当进一步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对中国扶贫开发工作高度关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30多年的扶贫开发工作,社会力量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在健康扶贫工作方面,很多单位企业个人都积极支持、热心参与,在地方病的防治,先心病、儿童弱视防治等方面,都有明显的进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要发挥社会力量在健康扶贫中的促进作用,应当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把基础工作做好,把病因和病种搞清楚、搞准确。
第二,做好国家、省、市、县等相关组织与老百姓需求的有效对接平台。
第三,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工程。
第四,发挥好社会上专业机构的作用。
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提升现有的人才专业水平。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脱产培训,二是对口帮扶。三级医院开展组团式对口帮扶时,要派去一名院长或者副院长,另外还有3-5名技术骨干,实地帮助培训贫困地区的人才,对现有的人才能力进行提升。
第二,培养能够留得住、稳得下来、能够扎根的乡土人才。立足本地,就是在贫困县选拔具有本科学历、大专学历、高中学历的,愿意留在本地工作的本地人才,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培训订单,送出去培训,通过培训取得助理医生资格、执业医生资格或者全科医生资格,更好地为本地群众提供健康服务。
第三,提高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人才的报酬待遇,用感情留人,用适当的待遇吸引人。如贫困乡镇要建周转房,同时从工资待遇、津补贴方面给予倾斜,让对贫困地区有感情、愿意奉献的专业人才留下来,多渠道、多途径解决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人才问题。
关于在精准扶贫中注意发挥健康扶贫作用的建议
疾病是致贫返贫的重要因素。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最新摸底调查显示:目前全国7000多万贫困农民中,因病致贫的有42%,涉及1200多万个家庭。有的即使暂时摆脱了贫困,也往往因为患病而再次返贫。致贫原因,33%是由于疾病影响劳动力所致,12%是由于“灾难性医疗支出”或大额医疗费用所致。虽然贫困人口大多数都参加了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但医保支付比例有限,而且很多医疗费用难以纳入医保,患者个人与家庭收入,加上医保支付也只能勉强维持治疗,生活难以改善,也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高额医疗费用仍然是导致低收入家庭贫困的主要原因。
同志在11月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要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政策要对贫困人口倾斜。实施医疗扶持脱贫一批,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使广大群众少生病,因病致贫群众能治病、治好病,是实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脱贫的必由之路。我们在广西调研时发现,广西是地中海贫血病的高发区,发病率为14.95%,直接导致出生缺陷远高于全国水平,很多家庭因此陷入贫困。广西实施地中海贫血病攻坚工程,各级财政加强投入,重点用于地中海贫血病防控能力建设、技术培训、信息化基础设施培训、地贫筛查和诊断专项补助等,几年来,地中海贫血筛查技术广泛应用,广大农村人群,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的孕前或孕期夫妇可在当地进行地中海贫血初筛,可得到尽早诊断和干预。一系列措施减少了重型地中海贫血患儿出生,减轻了社会和家庭的经济负担,有效防止群众因地中海贫血病致贫或返贫。
为此建议:
一、确保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切实减轻因病致贫群众的治病负担。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出资,对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补助,并对各级财政的分担比例作出规定,确保全部贫困人口能够得到基本医疗保障。降低、减免贫困人群的部分治疗费用,或适当提高贫困人群在定点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实现门诊统筹。由此增加的医疗费用支出,可通过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级来解决。探索以县、市为单位,由各级政府按比例出资为贫困人群打包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二、完善重大疾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防止城乡居民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通过财政比例预算制加大对医疗救助的财政投入,适当扩大医疗救助资金的规模,将筹资机制和管理职能机制化,提高医疗救助“托底”能力。合理区分作为基本医保制度延伸的大病二次报销、大病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不同性质大病保障制度的衔接与整合。探索可持续的大病筹资机制,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水平与大病风险防控能力同步提高。探索高效的大病保险经办机制,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础上,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障的无缝接续,转变救助方针,将医疗救助对象从“收入贫困”转为“支出贫困”,转救贫为救急,有效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将现行的医后救助方式改为医前救助或医中救助。扩大救助病种范围,逐步实现救助病种全覆盖。
三、精准识别确定医疗扶持对象。以县为单位,组织对建档贫困人口进行健康检查,确定需要医疗扶持的患者。对检查确定的疾病患者,根据病情确定医疗扶持的责任医院、责任医生,制定针对性治疗方案。对于县级医院不能解决的疑难危重病人,按照分级诊疗的要求,转市级、省级医院进行诊治。对因病致贫贫困户的管理,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加强对贫困地区的医疗建设投入,全面实施城市高等级医院对贫困县、乡、村医疗机构的对口帮扶,切实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医疗保障的能力,让贫困人群可以就近看病。重视贫困地区医疗急救能力建设,完善急救车辆、设备、人员的配备,加快急救通讯建设,提高农村急救和自救能力。加强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治工作,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妇女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大力改善贫困地区的健康环境,在产业扶贫中,要指定负面清单,坚决防止污染产业向贫困地区转移。
五、开展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的健康干预,改善其身体状况,提高其生活质量。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开展长期系统的健康教育,普及正确的卫生和防病常识,开展健康干预。如对贫困人群进行免费体检和疾病筛查,针对他们的身体和病情,制定营养膳食和行为干预计划。通过社会捐助、指导其日常饮食消费等,改善其营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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