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天津农学院学生管理文件汇编》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近年来的工作实际,本着从严控制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转专业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入学以来无违纪处分记录的方可转专业。
(一)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在籍一年级学生,且在校就读一个学期
以上,已修课程平均绩点≥2.50,或期末学业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六分之一(含六分之一)以内;
(二)预科班、新疆、西藏学生中少数民族的学生;
(三)根据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数和报考我校考生当地高考成绩排名,排在前15%的考生,报到入学后可自主选择专业一次(新生入学一个月之内办理);
(四)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军入伍退役后的学生;
(六)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生;
(七)因办理休学等学籍异动手续的学生,复学后原专业不再招生,可以申请转入相关专业;
(八)其他特殊情况。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一年级本科新生(第二条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款除外);
(二)二、三、四年级的学生;
(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第四条 各专业转入名额根据转入专业的教学条件确定。每学期放假前两周,各学院应将各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的数量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如申请转入同一专业的人数超过该专业的接收人数,则按课程平均绩点排名顺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1次。
第六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
放假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学校于下一学期开学后三周内答复。原则上第二学期只接受同学院内转专业,如跨学院或跨门类则需降级学习。
第七条 申请转专业程序
(一)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并填写《天津农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二)学生将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三)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同意转出的,应将班级平均绩点排名表、申请表及该生有关证明材料一并转交所申请转入学院;
(四)拟接收学院根据专业需要和接收人数情况,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试,签署意见后将所有材料送教务处审批。
(五)开学后三天内,学生所在学院完成基本条件核查,开学后一周内学生申请转入学院完成对申请人考核并作出处理意见,第二周教务处完成审批并对转专业结果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通过学生所在学院发放转专业通知。
第八条 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其培养要求按新专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应按转入专业课程安排未修过的课程(含必修课和限选课);已修且成绩合格的相同或相近课程可向教务处申请免修(或成绩认定),由教务处审批后备案。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按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满规定的总学分,方可毕业。
第九条 学生转专业后,其学籍转入新专业,由新专业所属学院管理。原专业所建立的学籍档案材料和转专业材料存入该生档案。
第十条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转入的学年起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修订之日施行,原转专业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按本规定处理。
院系 | 本科专业 | 高职专业 |
天津农学院农学与资源环境学院 | 农学 | 生物技术及应用 |
种子科学与工程 | ||
生物技术 | ||
环境科学 | ||
天津农学院园艺园林学院 | 林学 | 园林技术 |
园林 | ||
园艺 |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
植物保护 | ||
环境设计(备注:此专业为艺术类专业) | ||
天津农学院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学院 | 动物科学 | 动物防疫与检疫 |
动物科学(设施畜牧业方向) | ||
动物医学 | ||
动物医学(小动物医学方向) | ||
动物药学 | ||
天津农学院水产学院 |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 水产养殖技术 |
水产养殖学 | ||
水族科学与技术 | ||
天津农学院食品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生物工程 | 食品加工技术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
天津农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电子商务 |
物联网工程 | ||
软件工程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天津农学院水利工程学院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 |
水利水电工程 | ||
天津农学院基础科学学院 | 应用化学 | |
生物制药 | ||
天津农学院工程技术学院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天津农学院人文学院 | 旅游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 (备注:此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
酒店管理 | ||
人力资源管理 | ||
文化产业管理 | 酒店管理 | |
英语 | ||
天津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会计学 | ||
农林经济管理 | ||
市场营销 | ||
物流管理 |
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度天津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农学、园艺、水产养殖学、动物医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物联网工程、旅游管理等
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农学 、水产养殖学
市级品牌专业(7个) :农学、园林、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环境科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天津科技大学转专业政策规
时间:2024-07-11 11:0:25天津理工大学转专业政策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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