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全面展开。录取期间,市高招办将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依法遵章招生,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平公正;将继续秉承“心系考生,情暖院校”的理念,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以考生为本,优化服务内涵和服务措施,努力提升考生和招生院校的满意度。
一、各批次录取时间早知道
7月初,艺术、体育类本科院校按照设置的录取批次依次进行录取。
7月上旬,按照提前本科录取院校、“农村专项计划”、本科一批(含A、B类)、本科二批(含A、B阶段)录取院校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7月18日至19日中午12时,市高招办公布本科一批院校余缺计划,考生填报本科一批征询院校志愿。
7月25日至26日中午12时,市高招办公布本科二批(含A、B阶段)院校余缺计划,考生填报本科二批征询志愿。
7月29日至8月1日中午12时,考生填报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含提前、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
8月初,本科三批院校进行录取。
8月4日至5日中午12时,市高招办公布本科三批院校余缺计划,考生填报本科三批院校征询志愿。
8月上旬,按照高职专科(含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录取院校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二、五个“严格”强化规范管理
本市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多措并举,强化规范管理,落实从严治招。
一是严格组织架构。建立闭合式的组织结构,市招生考试机构建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录取现场设有系统组、录取检查组、录取审核组、纪检监察组、咨询信访组,各组间相互监督制约,确保录取信息准确、录取程序严谨,录取结果公平。
二是严格场所管理。录取场所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和招生录取纪检监察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以保持良好的录取环境,保证招生工作安全有序。
三是严格教育培训。加强招生录取人员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工作人员经系统培训后方可上岗,通过培训要熟练掌握录取政策和录取流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由市纪委驻教育两委纪检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纪委组成市招生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进驻录取现场,对招生考试机构、在津招生各高校执行国家招生规定和招生计划,遵守招生纪律和招生禁令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五是严格过程管理。严格落实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管理要求,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和数据备份。考生电子档案的流转、招生计划的调整、招生信息的动态管理和录取审批均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实现,市高招办与高校之间的工作轨迹全部由计算机信息系统予以记载,更好地保证了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26条“禁令”确保录取公平
为确保高校招生录取阳光、公正、廉洁,教育部明确提出了招生工作26条“禁令”。市高招办在此郑重承诺:不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将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生档案投放给高校或为高校办理录取手续;不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和专业。同时,将监督在津招生各高校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简章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擅自扩大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变更经公示的考生入选专业、录取优惠分值或录取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不得避开市高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中学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等。
四、七个步骤详解录取环节
今年本市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该模式下,录取工作主要分为七个环节。
一是模拟投档。模拟投档是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特有的工作环节,并不是向高校实际投档,而是通过运行计算机程序,对在津招生高校的生源和投档分数进行预测。模拟投档结果出来后,市高招办通过网络向每一所高校公布模拟出的最低投档分、生源的分数分布等详细数据。模拟投档期间,考生档案状态无变化。
二是确定调档比例。在津招生高校依据模拟投档情况和高校的招生章程,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最终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并按规定程序向市高招办反馈。
三是正式投档。市高招办按照在津招生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和考生志愿,将符合高校调档条件考生的电子档案投递给高校。平行志愿同一志愿下只进行一次投档,不进行补充投档。
四是审阅档案。在津招生高校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已投档考生的电子档案进行审阅,审阅内容包括考生的成绩、专业志愿、是否服从调剂选项、体检表以及诚信档案等。
五是进行预录取。在津招生高校按照考生的成绩和专业志愿,根据招生规定和已公布的本校招生章程合理安排考生专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预录取,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予以预退档,并将预录取和预退档的结果通过网络上传至市高招办。
六是录取检查。市高招办对在津招生高校提交的预录取和预退档结果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高校是否按照其招生章程规定的原则录取;高校对录取新生专业安排是否合理;高校完成计划情况;高校预退档考生的退档理由是否合理。若发现高校的预录取或预退档结果不合理,市高招办会及时指出,要求校方按规定录取,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
七是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束后,在津招生高校要将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独立学院及民办高校本科层次另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通过邮局寄送至考生。
五、两项提示警惕录取骗局
近年来,在招生期间,一些非法中介组织或个人,从事非法招生诈骗活动,请各位考生朋友和考生家长要提高警惕。一是关注院校的招生资质。一些非法院校通过网站、中介等进行非法招生,骗取考生学费,入学后考生无法接受正规高等教育,也无法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在此提醒考生和家长,市高招办编印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津招生计划》中的高校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在此之外的学校进行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均为非法招生,教育部不予注册、不予承认。二是警惕“破格”、“特招”等虚假承诺。一些行骗机构或个人承诺可以帮助考生办理高收费指标生,通过“破格”或“点招”等方式帮助录取等均为违法骗局,考生家长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市高招办强调,录取中高校招生计划的调整,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考生、家长切勿听信花钱买指标的谣言。各高校除收取学费、住宿费及相关学习费用外,不会向考生收取任何与录取挂钩的费用,不会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录取。考生和家长要通过市、区县和学校招生咨询部门或有关网站等正规合法渠道了解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
六、五种方式获知录取结果
录取信息应以考生收到高校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但此前考生可以通过以下办法查询录取情况:
一是到报名所在单位和区县招办查询;
二是登陆高校网站查询;
三是登陆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查询;
四是自愿使用手机短信查询:编辑短信“16120XXXX”发送到10657050810102查询结果(此项业务目前仅向天津移动用户提供服务);
五是自愿拨打声讯台“普通高考查询专线”查询:号码为16893999。
由于录取工作是一个动态过程,且各高校录取进程略有不同,市高招办将根据具体情况将录取结果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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