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社保局发布了有关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调整通知,内容主要包括增加部分人员基本养老金、对于年满70周岁人员发放高龄津贴以及其他各项养老金的调整和规定。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关于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5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从1月1日起,调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13年12月31日前已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按照2013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974元的5%(即149元),加上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5%计发(由此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四舍五入”,以元为单位计算)。
纳入以上普调基数的基本养老金不包括历年累计的高级职称专项津贴、高龄津贴,也不包括补充养老保险、生活补贴、过渡性补贴、工龄补助、生活补助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二、发放高龄津贴。对在1月1日后年满70周岁(按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90元;对在1月1日后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对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超过90元/月(含90元/月)的,加发10元;低于90元/月的,补齐至90元/月。对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超过190元/月(含190元/月)的,加发10元;低于190元/月的,补齐至190元/月。
三、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调整标准按照上述一、二项规定执行。
四、对退休前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继续按原标准发放高级职称专项津贴(含新退休的企业高级职称人员)。
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本市调整后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本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六、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后,原2013年底前退休、仍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社会医疗保险费也相应增加。但2011年1月1日起新增的高级职称专项津贴、高龄津贴不计增社会医疗保险费。1月后退休人员的社会医疗保险费不再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七、上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6月17日
兰州五险一金缴费比
时间:2023-09-15 06:0:56潍坊五险一金缴费比
时间:2023-09-19 09:0:52乌鲁木齐五险一金缴
时间:2023-09-13 19:0:48绍兴五险一金缴费比
时间:2023-09-21 04:0:43CopyRight 1996-2024 Www.creditsailing.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濠电姷鏁告慨鎾儉婢舵劕绾ч幖瀛樻尭娴滈箖鏌¢崶銉ョ仼缁炬儳缍婇幃宄扳枎韫囨搩浼€婵炲濮靛畝绋款潖缂佹ḿ鐟归柍褜鍓熼崺鈧い鎺戝€告禒婊堟煠濞茶鐏¢柡鍛埣椤㈡岸鍩€椤掑嫬钃熸繛鎴欏灪閸嬪棗霉閿濆娅滅紒銊ヮ煼濮婄儤瀵煎▎鎴濆煂闂佹悶鍨洪悡锟犲箖閹€鏀介悗锝庝簽閸旓箑顪冮妶鍡楃瑨閻庢凹鍓熼幃鐐哄垂椤愮姳绨婚梺鐟版惈缁夊爼藝閿曞倹鐓曢柣妯挎珪缁€鈧梺瀹狀潐閸ㄥ潡宕规ィ鍐╂優妞ゆ劑鍨婚悰鈺冪磽閸屾瑦绁板ù婊庡墴瀹曟垿濡舵径濠冪€梺鐟板⒔缁垶寮查幖浣圭叆闁绘洖鍊圭€氾拷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閻戣姤鍤勯柛鎾茬閸ㄦ繃銇勯弽顐杭闁逞屽墮閸熸潙鐣烽妸褉鍋撳☉娅亝绂嶆潏銊х瘈闁汇垽娼у瓭闂佺ǹ锕ら顓犳閹炬剚娼╅柤鍝ユ暩閸樺崬顪冮妶鍡楀濠殿喗鎸冲畷婵嗩潩鏉堚晝锛滈梺缁橈供閸犳牠宕濋敃鍌涚厸閻忕偟鏅暩濡炪伇鍌滅獢闁哄本鐩獮妯兼崉閻戞ḿ鈧顪冮妶鍡樼┛缂傚秳绶氶獮鍐╃鐎n亜绐涙繝鐢靛Т閸燁垶顢旈悢鍏尖拻濞达綀濮ょ涵鍫曟煕閿濆繒鐣垫鐐茬箻閺佹捇鏁撻敓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