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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小学入学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及入学条件

更新:2023-09-14 14:20:29 高考升学网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一般6-12岁为小学适龄儿童,现阶段小学阶段教育的年限为6年(少数地方仍是5年)。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小学包含在九年义务教育内,小学教育不收取任何费用。以下是小学入学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及入学条件。

一、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初中招生入学对象为2020年小学毕业生。

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金华市户籍、学区内“有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和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随迁子女。

三、其他条件: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金华市教育局 金华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金华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金市教基〔2019〕25号)等教育优待政策予以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号)妥善安排。

2.援鄂医疗队员子女入学按《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教育关爱工作的通知》(金市教办基〔2020〕1号)予以落实。

3.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入学,按《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华侨华人子女回国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10〕150号)、《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11〕35号)等政策,享受与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的同等待遇,在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学校就近入学。

4.人才子女入学,按《中共金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6部门关于印发〈“智选金华”优秀高校毕业生聚集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金人社发〔2018〕98号)等政策予以落实;其他人才子女及政策生入学,由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根据实际,制定具体政策予以落实。

5.特殊儿童少年入学。适龄的视障儿童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招生联系电话:0571-63461643),适龄的听障儿童到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89139502)。其他适龄的智障儿童可到当地县(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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