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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小学入学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及入学条件

更新:2023-09-14 20:09:40 高考升学网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一般6-12岁为小学适龄儿童,现阶段小学阶段教育的年限为6年(少数地方仍是5年)。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小学包含在九年义务教育内,小学教育不收取任何费用。以下是小学入学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及入学条件。

东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东莞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东莞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同步招生,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录取。

其中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属地统一管理,实行免试入学,将于7月11日进行民办学校电脑派位。

与以往招生工作对比今年招生工作主要有4大方面新举措

☑一是实行公民办同步招生

☑二是实行网上报名录取

☑三是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

☑四是深化了对招生违规行为的处理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属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从2020年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各园区、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招生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将辖区内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和招生秩序。

一方面,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各园区、镇(街道)教育部门要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另一方面,加强招生计划管理,统筹制定招生方案。各园区、镇(街道)教育部门要结合各学校的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班额标准以及目前在校生人数等,核定辖区内每所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统筹各类群体的招生入学指标,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学校的招生计划,确保在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

同时,各园区、镇(街道)教育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以及《东莞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园区、镇(街道)招生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应包含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应明确工作目标、招生对象和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日程安排等,细化具体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招生入学各环节有序衔接。

《通知》要求,规范民校招生行为,纳入属地统一管理。为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和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掐尖”招生、提前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民办学校要根据本通知精神以及《东莞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学校招生简章。

户籍学生5月23日-6月5日网上报名

非户籍学生5月18日-6月5日网上报名

从招生方式来看,《通知》明确,2020年起建设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录取,实现入学报名信息和学生学籍信息有效对接,积极推动“互联网+招生”建设,促进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

针对公民办不同性质学校,《方案》为不同户籍学生给出了不同的报名指引。其中,公办学校招生类别有四类: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镇街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民办学校有两类: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同类型的学生填报要求详见《方案》。
所有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APP或微信公众号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手机版:“莞家政务”APP(5月推出),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

★报名时间

户籍学生: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

非户籍学生(含积分入学申请):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申请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登录招生平台填写信息。

申请人家长可根据申请人的户籍类型选报符合条件的志愿类别,如申请人同时符合多个志愿类别条件,可同时申报。

户籍学生:可自选申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东莞外国语学校”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非户籍学生:可自选申报“积分制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多层次民办学校及有关民办教育集团须在全市网上报名开始前做好直升入学学生的申请统计以及对外招生计划,将直升入学的学生人数、名单及对外招生计划报属地教育部门核准后,再公布对外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电脑派位7月11日进行 每生可填报不超过5所民办学校

针对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每个申请人可以选报不超过5所民办学校,教育部门根据申请人志愿填报情况,确定每所民办学校的报名人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属地教育部门在2020年7月11日统一组织电脑派位。

各教育部门应于派位前向社会公布需要进行电脑派位录取的民办学校以及参加派位的人数。电脑派位结束后,属地教育部门应尽快将数据导入招生平台以便家长查询。

申请人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看个人民办学校预录取结果;有预录取结果的申请人,其家长须于2020年7月12日9:00-14日17:00登录招生平台选择需要入读的民办学校,进行“民办学校预录取确认”。每个申请人只能选择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民办学校进行确认。有预录取结果但逾期不确认的申请人,由招生平台按申请人预录取学校的志愿顺序进行预录取确认。民办学校根据确认人数,做好注册缴费准备。

各园区、镇(街道)教育部门在2020年7月16日前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符合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等学位安排情况(含公办学位、购买民办学位和发放学位补贴)。

申请人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预录取结果,于2020年7月17日-19日选择其中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申请人注册缴费后,相应学校须于2020年7月20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统一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严禁民办学校为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提前“注册确认”。

此外,注册缴费后如民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可开展补录工作。学位已满的民办学校不再进行补录。

补录对象主要适用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或“逾期不注册的学生”,已注册确认的学生不能进行民办学校补录,届时提供两次补录机会。

公校招生违规或行政处罚校长民校违规或责令停止招生

《通知》提出,统筹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平等就学机会。其中,积分制入学方面,确保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和民办学校就读享受学位补贴的人数占比不低于50%。

此外,各园区、镇(街道)要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主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教育部门要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严肃查处违反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省教育厅“六项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等扰乱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的行为;要联合有关部门严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教育咨询公司、社会自媒体及其他社会第三方组织参与违规招生、虚假宣传等破坏教育生态的行为,对违规操作,查有实据,造成重大舆情,引发社会不稳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学校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其中,公办学校违规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民办学校违规的,与年检挂钩,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减少学校次年招生计划或责令停止招生,并建议解聘校长、相关责任人职务,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焦点问答

1、不同户籍学生可以填报哪些学校?

答:《方案》明确了户籍学生和非户籍学生可选择填报、申请的志愿类型,家长可根据自身情况,参考以下表格填报:

东莞小学入学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及入学条件

2、报名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申请人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填报志愿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学位分配不成功,后果由申请人家长自负。不同户籍类型的申请人报名时间不同,申请人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填报信息和志愿等并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期间内,信息和志愿等内容可多次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除审核人员提出要求外,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志愿等内容不能修改。

申请人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前,建议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须结合积分申请地合理选择民办学校填报。

3、民办学校或教育集团直升如何进行?

答: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办学规模规定确定当年招生计划。其中,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以及多层次民办学校应优先招收自愿直升本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政府购买学位等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民办教育集团结合办学实际,确定直升范围和要求),剩余的招生计划公开报名。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多层次民办学校及有关民办教育集团须先对符合直升条件并自愿直升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意愿收集和统计;如自愿报读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的,应予以全部录取,录取后剩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如自愿报读的人数多于招生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的,应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结果,不再面向社会招生。

以上自愿报读并被直接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民办学校登记统计好名单后交属地教育部门(市直属民办学校交市教育局),教育部门核对学生学籍及有关信息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数据录入招生平台;该部分学生不能再参与其他民办学校的报名和录取,但可申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志愿类别学位。网上报名开始后,招生平台不再录入直升入学学生名单。

民办学校在完成本校或本教育集团直升入学学生、政府购买民办学位等类别学生的录取工作后,剩余学位对外招生。其中,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对外招生计划数的,应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对外生计划数的,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结果。

4、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如何参与补录?

答:根据时间安排,民办学校第一次补录在2020年7月22日公布补录人数和补录方案,符合补录对象的申请人家长须在2020年7月23日9:00-24日17:30登录招生平台,根据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填报补录志愿,每个申请人补录志愿学校数不超过2个,7月27日12:00前公布补录结果。申请人须按补录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要求注册缴费。

民办学校一轮补录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可在招生平台上公布补录通知,开展第二轮补录,如仍无录取结果的申请人,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接收后于2020年8月28日前将有关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开学后,招生平台录取数据与国家中小学学籍平台数据对接,为新生建立学籍信息。凡未在招生平台报名并被录取的学生无法建立学籍。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招生等行为造成学生学籍无法正常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民办学校、申请人家长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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