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一般6-12岁为小学适龄儿童,现阶段小学阶段教育的年限为6年(少数地方仍是5年)。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小学包含在九年义务教育内,小学教育不收取任何费用。以下是小学入学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及入学条件。
桐梓坝小学,区属各城区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招生入学秩序,构建良好的基础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内江市教育局关于规范2020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的通知》(内教基〔2020〕14号)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东兴区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招生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学校布局、生源分布、学校招生计划及学位容量等实际情况,实行按户籍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一)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免试就近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体局备案。
(二)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招生对象
凡东兴区城区划片区内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招生办法
划片学校片区内的招生对象,须出具在该校划片辖区范围内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且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前。其他情况迁户籍到学校所划片区内,户籍迁入时间须在12月31日前。户籍迁入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均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不能选择到片区内学校就读。
(一)桐梓坝小学、五星小学、汉安小学
只招收户籍在规定时间内迁入本片区内的适龄儿童,该三校片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原财贸校校区就读,暂由汉安小学管理。
(二)内江十三小、内江十三小高新校区、外国语小学、阳光学校
首先招收户籍在规定时间内迁入本片区内的适龄儿童,若招收完片区内有户籍适龄儿童后已无空余学位,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则全部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如尚有空余学位,则对本片区内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采取随机派位(摇号)的方式确定学位或由教体局统筹安排。主城区有房无户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明材料以及在该房屋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证明。
(三)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就近到内江四初中、奋发学校、新江中心校、东兴中心校、平桥小学登记入学。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该城区《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人与申请就学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就业合同;或由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或申请就学地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为申请人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申请人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招生计划
内江十三小:550
内江十三小高新校区:550
外国语小学:440
汉安小学:275
财贸校校区:330
阳光学校:330
桐梓坝小学:605
五星小学:440
内江四初中:110
奋发学校:110
新江中心校:110
东兴中心校:55
平桥小学:55
招生宣传(6月至7月)
各小学、幼儿园应向社会及广大家长宣传招生范围、计划和招生时间安排等具体招生政策,并做好解释和咨询服务工作。
招生安排(7月)
(一)7月15日至16日
1.片区内有户有房(户、房一致)、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和与适龄儿童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空房证明等有效证明,和学校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到划片范围内的学校进行登记。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就近选择内江四初中、奋发学校、新江中心校、东兴中心校、平桥小学登记入学。
(二)7月17日
各小学公示学位状况,并由教体、公安、市场监管、房管、人社、街道社区等部门联合审查户籍、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和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由招生学校汇总情况后当天报教体局备案。
(三)7月18日
1.桐梓坝小学、五星小学、汉安小学在原财贸校校区对片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进行登记。
2.主城区其余各小学(内江十三小、内江十三小高新校区、外国语小学、阳光学校)若还有空余学位,则对本片区内有房无户(由房管部门审核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审核并公示;若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空余学位数,则直接登记报名;若大于空余学位数,则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位。若对应划片学校已无空余学位,则全部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就读。
(四)7月19日
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对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确定学位。如随机派位后仍未被录取,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就读。
(五)片区内有户有房、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登记的,待招生结束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就读。
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招生办法。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办法,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招生工作,严禁跨区域招收学生。要着重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新生户籍、产权住房等信息资料的核查工作。凡招收不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如:跨范围招生、招收不足龄学生等)或事前违规承诺招生,将不予注册学籍,由招生学校退回,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自行负责。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各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招生的纪律要求。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招生中不正之风和违规行为。对违规招生、弄虚作假的,将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校长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营造良好招生氛围。
各学校要合理设置招生工作地点,在招生工作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招生环境;要细化本校招生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工作流程等,要在校内外明显处张贴招生工作时间、要求、招生示意图及举报电话,要及时更新学位供需情况,并安排专人负责解答群众疑问。
(四)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将每个工作环节责任细化到每个人,要全力以赴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对于工作中不认真、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给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五)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在一所学校登记。
若因多校登记扰乱招生秩序,一经查实,一律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凡伪造假证、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主城区入学资格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七)若引发安全事故,将根据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0832-2272465、0832-2271637
举报电话:0832-207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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