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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小学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有哪些

更新:2024-02-26 02:15:00 高考升学网

通辽小学入学政策年龄最小6岁,小学一年级入学须在年纪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以下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通辽小学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有哪些

一、通辽小学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有哪些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的要求,按照通辽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教基函〔2023〕2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统筹规划,协调各方,简化流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政府统筹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政府统筹安排,相关部门齐抓共管。

(三)免试相对就近原则。通辽市科尔沁区适龄儿童、少年按所划片区免试和相对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学区应保持稳定性,确需调整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入学问题。

(四)程序规范原则。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招生入学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入学方式、条件及流程

通辽市科尔沁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实行“划片招生、网上报名、分类录取、全程公开”的阳光招生工作方式。通过线上报名、双线审核(线上和线下)、分流调剂、摇号派位等程序,扎实、稳妥、有序开展“阳光招生”工作。

(一)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

1.城区中小学招生对象

(1)具有主城区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拥有合法永久住所或租住房屋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2)非主城区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拥有合法永久住所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3)非主城区户籍,因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务工经商,居住、工作在入学前达半年以上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2.学位类型

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主城区所有中小学均按划定的学区招生,在学区内“房户一致”优先,房户不一致的,以自有住房为准到相应学校入学,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和户籍情况将每个学校学区内的学位划分为五个类型,按照排序从前到后依次录取。

A类:有户有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主城区户籍(入学儿童、少年与至少1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坐落在主城区,房产证权属人是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之一,并实际居住,以实际居住房产确定学区。

B类:有户祖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主城区户籍,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内无房产,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一起,房产证权属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C类:有户租房。

第一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是主城区户籍(入学儿童、少年与至少1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户口为非农业户口,法定监护人为户主),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内无房产,租房(含借住)居住,以户籍地址确定所属学区。

第二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是主城区集体户口,(有独立户口簿,入学儿童、少年与至少1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法定监护人为户主),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内无房产,租房(含借住)居住,在户籍所在社区内,以户籍地址确定所属学区。

第三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是主城区集体户口,(无独立户口簿或法定监护人不是户主),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内无房产,租房(含借住)居住,此种情况不属于C类,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生结束后,根据各校学位剩余情况统一调配入学。

D类:外户有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非主城区户籍,在主城区内购房并实际居住,房产证权属人属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之一。

E类:外户租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非主城区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务工或经商,且主城区内无房产,在主城区租房居住工作达半年以上(要求居住、工作在2023年3月1日前)。

3.审核要件及适用范围

(1)二代户口簿。入学学生须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不在一起提供相关证明)。A、B、C、D、E五类均需提供。

(2)①有房证明。房产证(包括不动产权证)、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拆迁回迁协议(以上证明要求产权人产权比例占50%及以上)、廉租房安居房实际租房居住证明等,商业用房、公寓、车库不算学区房,房地产项目未交工、未入住不算学区有房。A、B、D三类需提供。

房地产遗留项目(俗称“烂尾楼”),房主已正式购买并实际居住,但没有正规购房合同、未办理产权证,这类房产需提供带有房主姓名的2022-2023年水、电、暖气、物业缴费正规发票各1张。A、B、C、D、E五类涉及上述情况提供。

②有户祖房、有户租房、外户租房三类,有无房产情况,由各学校招生平台管理员通过与招生报名平台联网的房产信息平台进行查询、认定。

(3)租房证明。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与房主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6个月以上)及房主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另外提供社区开据的实际居住证明。C类第二种情况、E类提供。

(4)工作证明。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务工或经商证明(务工由工作单位开据证明并附单位营业执照、经商提供营业执照)。D、E类提供(D类工作证明范围可在通辽市内,E类工作证明范围在主城区内)。

(5)《入学申请表》。通辽市其他旗县市区户籍的需办理、提交《2023年通辽市旗县市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通辽市科尔沁区农区、外盟市、外省市不用提供)。

4.招生入学流程

(1)招生准备。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方案、招生计划,规定统一网上报名、审核、录取时间,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通辽市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公布招生方案。

(2)招生宣传。方案出台后,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要求所有幼儿园、小学告知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报名网址、所需入学材料等信息。公布咨询电话,接受家长网上报名咨询等。

(3)网上报名。凡符合主城区幼升小、小升初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必须通过网站进行报名,报名网站为通辽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家长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学生信息,上传审核要件,并根据居住地址、户籍情况对照平台上公布的学区划分认真填报所报名学校及所属学位类型。家长需密切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因家长原因错过网上报名的,须服从调剂。

(4)双线审核。按照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首先由各学校对平台上所填报户籍、房产、实际住址、外来务工经商等关键信息进行审核,将通过初审的各批次中小学预录取名单予以发布(招生平台已与房产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房产信息联网);其次要求各批次家长按规定时间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在招生平台上打印的报名表和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到相应学校报到,并审验材料;最后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街道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入户核查。核查后,对符合入学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予以录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根据审核结果重新确定报名学校和学位类型,转入下几个批次审核,直至招生工作结束为止。在审核过程中确定学位类型时,如遇户籍分离不明、抚养权不清等特殊情况时,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材料用以佐证。

(5)分类录取。根据招生方案,依据学位类型,按A、B、C、D、E先后顺序依次分批分类录取。

第一批次为A类有户有房,提交审核要件(1)、(2)①;优抚对象子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批次为B类有户祖房,提交审核要件(1)、(2)①。

第三批次为C类有户租房,第一种情况提交审核要件(1);第二种情况提交审核要件(1)、(3);第三种情况携带(1)原件,到科区教体局登记备案。

第四批次为D类外户有房,提交审核要件(1)、(2)①、(4)。

第五批次为E类外户租房,提交审核要件(1)、(2)、(3)、(4),其中通辽市其他旗县市区户籍的需提交要件(5)。

(6)分流调剂。中小学在分类招生过程中,出现某一批次或几批次报名学生整批次超出学校招生计划,采取调剂、摇号的方式进行分流。将超出计划的该批次学生整体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或通过摇号的方式分流到多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7)摇号派位。中小学在分类招生过程中,出现下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情况时,将该批次学生通过摇号派位方式分流到有空余学位一所或多所学校。

(8)分批确认上报。已录取学生名单将在招生平台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已录取的学生由学校按要求登记造册,将每批次招生数、学生名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依序装订)分别登记、分类存档,招录名单由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校长)签字后,连同电子版按时间要求逐类上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至招生工作全部结束。

(9)因家长原因错过报名或摇号的学生、摇号未摇中及其他未能正常入学的学生,须服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剂入学。

(10)发放入学通知书。录取名单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5.落实招生入学报名诚信黑名单制度

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诚信黑名单制度,凡租房、工作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隐瞒法定居住用房按无房报名扰乱招生秩序的,均列入诚信黑名单;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伪造二代户口簿或房产证,列入诚信黑名单,并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对列入诚信黑名单的,所产生一切后果由家长(法定监护人)承担。在招生过程中,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剂入学或要求其回户籍地入学。在招生入学过程中,相关部门、单位、学校及个人违规开具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问责。

6.规范“小饭桌”行业行为

各中小学在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中,要对入学新生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签订责任状,严禁招收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为名,实际在“小饭桌”夜间住宿的学生。对弄虚作假、蒙混过关入学的学生,一经查实,责令其返回原学区就读。由区政府统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联动,进一步规范“小饭桌”管理,逐步取缔夜间住宿“小饭桌”。

7.通辽市科尔沁区蒙古族中学招生

通辽市科尔沁区蒙古族中学小学部招收通辽市科尔沁区城区有学习民族语言需求的适龄儿童,在城区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中有学习民族语言需求的适龄儿童;初中部招收通辽市科尔沁区原民族语言授课学生及主城区原民族语言授课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招生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8.足球运动员招生

为畅通足球运动员升学绿色通道,按照《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小学足球运动员招生工作方案》的要求,足球运动员统一由教体局组织报名,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项素质及技能测试(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二)农区中小学招生入学

1.农区中小学招生入学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农区户籍中小学生按照划定的学区,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中小学办理报名手续,提交本地居民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农区外户租房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和租房证明,通辽市其他旗县市区户籍的需提交办结的《2023年通辽市旗县市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由学校组织人员将学生信息录入招生平台,同时提交、上传相关材料。招生结束后,将学生名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登记存档,新生名单由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校长)签字后,上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农区各中心校及小学辖村小和教学点的,招收新生班数、人数包括所辖村小、教学点的新生班数、人数,其招生由中心校或学校统筹安排,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合理划分学区,方案、计划和学区划分报区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按划定学区招生。

(三)关爱特殊群体,落实控辍保学

重视残疾儿童入学工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采取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不具备到学校就读的,送教上门的方式,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落实控辍保学的法定责任,健全联控联保机制,完善扶贫助学制度,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已脱贫家庭适龄子女按时入学。

(四)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同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不得混合招生、混合编班。公办学校不得以“集团办学”等名义参与民办学校招生,或以转学等名义变相招生。

四、均衡分班

启用“通辽教育云”在线分班系统均衡分班,通过均衡师资搭配、新生随机分班、班主任现场抽签三个环节,最终确定分班结果。

(一)提前配备师资、确定班主任。学校要依据教师的年龄、教龄、学科、职称、学历和教学成绩等,均衡搭配师资,报区教体局审核批准。师资均衡配置,并及时公示,接受社会、家长监督,公示后不允许再调整。

(二)按规则现场随机分班并确定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在纪检监察部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等现场监督下,学校通过“通辽教育云”在线分班系统机将学生进行分班,针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学校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试,保持合适的男女生比例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分配;初中一年级新生分班时可将小学毕业监测成绩作为参考因素之一,做到分配后各班内学生人数、性别比例、学习水平等保持相对均衡。有住宿生的学校,分走读班和住宿班,两类班级分别按要求分班。其中,同时入学的双胞胎、多胞胎,征询家长意愿,如要求分到同一班级的,可在随机派位时进行操作。

分班结束后,由班主任随机抽取班级号,确定所教班级。分班结果由班主任和现场监督各界人士签字确认,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一份学校留存,一份用于公示,一份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其他要求。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改变分班结果,确定的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更换,城区后报到入学的学生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通辽教育云”在线分班系统随机进行分班,农区后报到入学的学生由学校通过“通辽教育云”在线分班系统随机进行分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得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中小学起始年级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

五、招生入学时间安排

城区幼升小、小升初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至7月27日,农区学校、通辽市科尔沁蒙中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5日至7月31日;户房信息和外来人口登记信息比对、线上审核、现场复审材料、实地调查审核时间、摇号调剂、均衡分班及名单公布时间请关注“通辽教育云”招生服务平台公告、通辽市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六、相关规定

(一)入学政策年龄要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年龄要求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适龄儿童由于客观原因要求延迟入学的,家长按户籍向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属学区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出具“缓学申请表”,家长完善信息并提交社区(村)、街道(镇苏木)审核,社区(村)、街道(镇苏木)审核通过签字加盖公章,家长将“缓学申请表”交回学校,学校统一报教体局审批、备案。

(二)户籍、房产要求时间。户籍迁移、房产证等入学相关材料办结及住房实际入住时间以2023年5月1日前为准。

(三)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需提交疫苗接种证及预防接种证审核报告单。

(四)优抚照顾对象及申报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政﹝2021﹞48号)要求,驻通辽市武警、军分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武部官兵子女,家属实际居住主城区、现役部队官兵子女入学,需要部队出具证明文件,提供军官证、全家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根据《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厅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辽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党办字〔2014〕4 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公办〔2019〕51号)精神,烈士,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公安民警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全家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消﹝2021﹞176号)要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需要通辽市消防支队出具证明文件,提供工作证、全家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内总检〔2022〕71号)有关精神,入职满5年的移民管理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参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享受优待。

5.按照中共通辽市委员会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通党字〔2018〕28 号)有关精神,通辽市科尔沁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享有子女入学优抚政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等为通辽市科尔沁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子女入学,其他需要研究决定享受优抚政策的,以区委、区政府文件或会议纪要为准,符合条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证件。

优抚照顾对象可选择相对就近、学有余位、方便就读的学校入学并按要求提供材料,在线上报名之前将相关材料提交通辽市科尔沁区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例会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第一批次由相应学校招录。

(五)严格学区房学位使用。为有效抑制“学区房”炒作,新生入学执行学位锁定政策,适龄儿童、少年成功被学校录取(包括调剂、摇号),将对该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所用住房进行学位锁定。即小学学位被锁定后,在锁定期间其他家庭6年内不能再用来申请上小学,3年内不能再用来申请上初中;初中学位被锁定后,在锁定期间其他家庭3年内不能再用来申请上小学和初中。此项政策从2020年秋季入学开始执行。

(六)学区房预警。每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后,通过对当年学区内学位供给和生源情况的统计结果,及时发布学区房预警信息,避免家长盲目购买学区房导致学位供需失衡。

(七)严格落实学籍管理。为确保入学计划落到实处,划拨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学籍挂钩。中小学录入新生学籍时和招生报名平台进行对接,凡未在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的中小学新生,不予办理学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禁止违规办理转学,对符合转学条件规定的学生,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学位实际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通辽市科尔沁区成立以区政府主管教育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招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领导和管理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委监委、公安、人社、民政、卫健、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镇苏木)、社区(嘎查村)应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招生工作相关信息采集、提供证明材料及审验等工作,确保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校长是学校“阳光招生”和均衡分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招生入学和均衡分班、均衡配置师资工作公开、有序、规范实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招生方案、学区划分等相关文件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通辽市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公众号等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各相关部门、单位,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报刊、媒体、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和均衡分班相关政策,幼儿园和各小学要重点针对即将升入小学和初中的学生及家长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招生入学的政策、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全社会形成共识,共同支持和监督此项工作的实施,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周密组织,规范操作。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学生入学方式、条件及流程以及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周密细致做好招生入学、分班等各项工作,确保每一个环节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报名时,家长按照招生报名网址登录后,认真学习了解报名流程,熟悉后按操作流程进行报名。在摇号分流现场及分班现场操作过程中,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监督,保证关键环节公开、透明。

(四)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弄虚作假、扰乱招生秩序、违规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费的招生学校、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实行特殊群体、特殊情况儿童、少年入学备案制度。备案后由通辽市科尔沁区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解决,学校必须严格按要求执行。

二、通辽外地人小孩上学条件要求

一、外地户口小孩入学条件是什么

1、外地户口小孩入学条件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政策年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二、异地入学需要哪些材料

1、父母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父母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3、父母住所证明材料;

4、经商人员须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材料;

5、一年级入学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七年级入学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三、通辽入学报名材料有哪些

1、办理小学入学需要以下三种手续向学校提供报名所需的各种材料;学校审核证件并存档备查;经学校审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一年级入学报名需要哪些材料如下: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适龄儿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适龄儿童的体检表。

3、房产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小学新生报名入学需要家长提供房产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

4、档案材料:需要提供包括小学档案、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体检证明等在内的各种证件和资料。其他证明材料:一些学校还需要学生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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