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小学入学政策年龄最小6岁,小学一年级入学须在年纪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以下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有关学校:
受二胎生育等政策影响,2023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尤其是小学招生迎来入学高峰。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平稳顺利完成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招生入学要求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为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一)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综合考虑辖区内在园幼儿、在校小学生、户籍及常住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等多种因素,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学校招生片区(范围)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根据招生入学情况需要对招生片区(范围)进行调整的,要进行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增强调整的认可度和公信力。已实行积分入学的公办学校仍按原政策执行。
(二)合理安排招生计划。2023年,全市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约16.8万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约10.3万人。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情况合理核定学校招生计划,并根据生源情况、在校生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要严格落实国家、山东省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的有关要求,坚持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服务)方式提供的原则,统筹研究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计划。科学管控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逐步消除大校额问题。严禁学校未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超计划招生。
市教育局部分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2,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协议管理学校)面向学校所在区市招生的纳入所在区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各区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见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方案。
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适龄儿童人数变化、学校学位供给情况的预测分析,对于出现学位紧张的片区,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满足适龄儿童入学需求。
(三)继续实施公民同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限于审批地。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下简称市内三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市内三区作为一个整体区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经相关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可跨区市招生,但不得超出青岛市范围。实行九年一贯制的民办教育集团可以采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
(四)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坚决杜绝掐尖行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招生,不得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以转学代替招生,除足球后备人才外不得进行其他特长生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揽生源。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在开学前采取考试方式分班。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一)强化控辍保学责任。各区市要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
保学法定职责,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要求,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鼓励探索积分入学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解读、信访接待、问题解决等以居住证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为主。
(三)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
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局属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2。
2023年起,青岛市中心聋校面向全市招收一年级自闭症儿童,招生计划3个班,共18人。不寄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四)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高层次人
才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优化入学报名流程
(一)优化招生报名流程。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继续实行“一网通办”。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完成“爱山东”APP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详见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方案)登录户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有关要求,做好新生入学后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
(二)实行双(多)胞胎捆绑派位。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义务教育学校可根据监护人意愿进行双(多)胞胎捆绑派位。选择捆绑派位的双(多)胞胎所有志愿必须一致,提供双(多)胞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等材料,经学校、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可进行捆绑派位。
四、合理安排招生入学工作
(一)小学招生工作。小学招生工作由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详见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方案。
1.时间安排。
(1)3月底—5月底,各区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开放,
进行小学入学信息采集。
(2)7月份,各区市进行招生入学现场确认、录取等工作。
2.录取办法。公办、民办小学实行同步招生。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适龄儿童全部录取。公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录取办法。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其余未予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小学就读。
(二)初中招生工作。市内三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市、市内三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所属各自负责。其他区市初中招生工作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1.时间安排。市内三区初中招生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时间组织实施(见附件3),招生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青岛实验初级中学、青岛三十七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行网上报名,不再现场确认。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将于5月27日(星期六)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第二阶段:所有民办初中学校与区市所属公办初中学校同步招生。青大附中、青岛银海学校招生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其他初中学校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将实行电脑派位录取。青岛三十九中初中部纳入市南区初中招生,招生方式与市南区中片公办初中学校相同。
其他区市初中招生时间安排详见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方案。
2.志愿填报。市内三区小学毕业生家长在5月4日(星期四)至5月11日(星期四)登录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确认学生信息后,一次性填报全部初中入学志愿:
第一阶段志愿可以填报青岛实验初级中学或青岛三十七中,也可不填报该志愿。
第二阶段志愿要选填所在学区对应的公办学校、市内三区民办学校,形成多个志愿(不超过4个)。志愿填报期间,家长可修改志愿,报名截止后,所有志愿将不能修改。
市内三区以外其他区市小学毕业生家长登录所在区市招生网站(详见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方案)报名。
3.录取办法。
(1)按照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报名人数不足该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初中学校,报名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公办初中学校,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录取办法(详见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方案);全部所填志愿都未予录取的学生,由学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2)电脑派位结束后,派位结果要及时上传网上录取系统。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招生计划的调控管理,按时完成有关网上录取工作,确保录取信息准确、完整。
4.市内三区跨区域就读小学毕业生入学安排。
(1)在市内三区以外小学就读,需回市内三区初中就读的学生,于4月21日(星期五)至4月27日(星期四)登录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2)市内三区跨区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期末考试。需回户籍所在区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所在小学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其相关证明材料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统一报学生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由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区非热点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具体办理流程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其中,青岛第二实验初中、青岛六十五中和青岛第四实验初中作为同一个招生区片,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新生。招生范围为市北区浮山新区有关小学和崂山区埠东片(埠东片范围:辽阳路以南,银川路以北,海尔路以西,市北区崂山区界以东)有关小学。户籍属于上述招生范围但在其他区域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2023年仍按照相关延续政策申请参加上述三所学校的电脑派位。
(3)符合条件的崂山区麦岛小学毕业生由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相关规定安排初中入学。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审慎制定招生办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重大改革措施和群众关心的政策要提前向社会告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
(二)做好政务公开政策宣传。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就招生入学的关键政策、关键环节、关键时点和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政策咨询、宣传释疑工作。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报名网址、咨询电话等。
(三)强化监督问责。市教育局设立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公开举报电话(85912178)。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要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追究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联系电话:85912178。
一、外地户口小孩入学条件是什么
1、外地户口小孩入学条件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政策年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二、异地入学需要哪些材料
1、父母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父母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3、父母住所证明材料;
4、经商人员须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材料;
5、一年级入学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七年级入学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1、办理小学入学需要以下三种手续向学校提供报名所需的各种材料;学校审核证件并存档备查;经学校审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一年级入学报名需要哪些材料如下: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适龄儿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适龄儿童的体检表。
3、房产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小学新生报名入学需要家长提供房产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
4、档案材料:需要提供包括小学档案、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体检证明等在内的各种证件和资料。其他证明材料:一些学校还需要学生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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