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内容
2月1.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将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招收寄宿生人数报市教委备案。
3月25日前1.召开校(园)长会议,部署招生工作;教育局对学校分批开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使用培训。2.各校将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学校名单报基教科审核。
3月30日前教育局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名单、各校招生项目和人数报市教委备案。
4月8日向社会公布和上网公示市教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向社会公开的有关信息、以及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政策。
4月11日—30日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4月25日—27日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月28日—30日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4月30日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对象统计日。2.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在户籍地就读小学的五年级学生申请到居住地就读初中截止日。
5月9日民办小学进行面谈。
5月9—10日民办初中学校进行面谈。
5月12日前各小学将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和跨区县就读学生的《申请表》交基教科。
5月17日前1.各区县通过网络和快递交换回户籍所在地、在居住地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名单。2.教育局通过网络和快递将申请就读回民中学的名单送闸北区教育局。
5月22日民办中小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通过网络报教育局。
5月23—24日公办小学报名日
6月7日各区县通过网络和快递完成跨区县民办初中招生名单交换工作;将听力残疾与视力残疾新生名单分别送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并报市教委基教处。
6月30日1.全市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2、各小学将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和跨区县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纸质档案送达基教科。
7月3日全市集中交换公办学校回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初中、就读回民中学的学生材料、民办初中跨区县招收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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