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适龄儿童的父母需填写《翔安区小学片外生就读申请表》(纸质一式两份)。
七、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转学?
答:学生因家长工作异地调动、住房搬迁或其他原因,户籍迁离原服务片区,且路途远不能在原校学习的,可以转学。
八、什么时间可以办理转学?
答: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九、办理转学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办理时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厦门市小学转(入)学申请表》,向转入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经相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手续。办理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厦门市小学转(入)学申请表》一式四份;
2、常住地户籍册原件及复印件;
3、《转学证明》;
4、《学生学籍卡片》和《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
5、就学期间留级或休学的,还应提供相应证明。
十、学校如何接收转学学生?
答:转入学生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片区内小学接收。片区学校应做好调查登记,确因班生数满额难以再容纳转学生的,应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十一、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有何规定?
答:我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一年级实行积分入学办法。
十二、翔安积分入学有何新变化?
答:1.社保条件有放宽;2.预约积分更方便;3.购房时间可抵暂住年限。
十三、申请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在我区申请入学的基本条件是:随迁子女父(母)在厦门务工、连续暂住(目前在翔安区暂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达1年(含1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如果随迁子女父(母)符合在厦门务工、暂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的,也可视同符合基本条件。
十四、积分如何算?
答:入学积分按照基本分30分、实际工作生活积分70分和附加分10分等三部分计算积分。
十五、什么是基本分?
答:同时符合下列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可得30分的基本分。
1.随迁子女父(母)在厦门市务工满1年(含1年)以上(截止当年8月31日),且目前仍在厦门市务工;
2.随迁子女父(母)在厦门市连续暂住1年(含1年)以上(截止当年8月31日),且目前在翔安区暂住;
3.随迁子女父(母)最近2年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年限累计达1年(含12个月)以上(截止当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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