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民办小学初中5月报名严禁以考试形式招生
新晚报4月11日讯10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教育局获悉,哈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今年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可以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严禁学校以考试或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公办小学招收区、县(市)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等)、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
公办初中实行对口招生。公办初中招收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
禁止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禁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到学校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行为,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所有小学、初中不得举办快、慢班和重点班,坚决纠正中小学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以及违规收费的做法。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举办学科实验班。因教育教学改革确需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必须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并不得加收费用。
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招生,不得通过文化补习学校或其他机构考试招生,不得以奥数考试成绩或其他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民办学校要建立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在规定时间开通网上报名系统接受学生报名。学生在网上填报报名志愿表,获取网上报名号。各民办学校受理报名时,应拒收奥数、英语等级考试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民办学校可以通过面谈、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招生。
统一招生和分班时间
民办小学、初中报名时间:5月12日—18日,招生时间为5月23日—7月15日。
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招生时间:7月22日—24日。
公办初中招生时间:8月4日—7日。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6日。
招生对象
小学: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暂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初中: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暂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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