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荐派位入学
取得推荐派位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后,由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按计算机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派位结果在录取学校公示。
(4)特长生入学
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特长生招生学校报名初试,取得特长生复试资格后,由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专业复试。招生学校按照西城区教委审批的计划和项目录取。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5)特色校入学
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特色学校报名,特色学校按西城区教委审批的计划录取。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6)政策保障入学
凡属西城区及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及各种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子女入学,按北京市教委相关规定在学区内入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铁路系统子女入学按有关协议执行。
(7)学区派位入学
学区派位以初中入学学区为单位,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按计算机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8)民办学校入学
符合西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申请入学。民办学校将招生区域范围、时间及招生人数向社会公示。
已被前一种入学方式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其他入学方式。
四、工作要求
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由西城区教委制定实施意见,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使用北京市教委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市区有关部门将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西城区教委规定的入学方式接收学生,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坚决禁止招生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考试。
(二)严格招生计划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小学、初中招生计划报北京市教委备案。招生学校严格按照西城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程序招生,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三)严格执行招生进度
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西城区教委规定的招生进度和工作程序,按规定日期发放《入学通知书》,杜绝违规操作。
五、有关说明
(一)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二)集体户口入学
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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