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非京籍小升初政策尚未公布,以下是2016小升初参考:2015海淀非京籍和学籍的小升初入学须知,供大家参考。
为平稳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海淀区初中阶段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北京市初中入学政策,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在海淀区初中入学。
一、在外省市就读,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一)持有下列证明的,按本市户籍学生对待:
1.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2.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3.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进站函”;
4.驻海淀区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5.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6.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区常住户口登记卡;
7.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证件居住地址为海淀区且附有持证人员子女信息)
(二)报名办法
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就读小学开具的小学应届生证明(须注明学生姓名和全国学籍号,学生为应届毕业生并加盖学校公章)和一张近期二寸证件照等材料于5月4—5日到海淀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办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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