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中小学放寒假时间自1月16日至3月1日,共6周零3天。各县(区)、各直属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总放假时间不增减的前提下对假期起止时间作不超过一周的调整。
寒假期间,市教育局将加大治理违规补课办班工作力度。严格禁止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省、市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中共双鸭山市委办公室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管理,发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开办、推荐课外辅导班、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的违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并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隐瞒不报的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
强化责任分工和专项检查。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外办班收费补课,各县
(区)教育局长与所属学校校长、学校校长与教师要层层签订“禁止收费办班补课”责任状,并要求各学校班主任将本班任课教师签定“禁止收费办班补课”责任状情况传达到学生,并向全体学生公布市、县(区)教育局和学校举报电话。各县(区)教育局长负责本地区学校的管理,各中小学校长负责本校教师的管理,要采取广泛宣传、正面教育、监督检查、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防止和杜绝本县区、本单位教师违规收费办班补课;组建专项检查组,坚持巡查抽查制,并设立举报电话,坚决做到每报必查,查实必究。市(县、区)教育局要组成暗访组,进行巡查和抽查。对违反规定的校长、教师,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惩处。
同时,还将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完善领导机构,组建专兼职相结合的工作队伍,建立健全纵横交织、点面结合的责任制网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扎扎实实地搞好假前安全大检查。放假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组建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检查组,广泛开展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用电、取暖、危房、防火疏散通道、用车等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设施和环节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决不允许留有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立即加以解决。对假前整改不了的隐患,要采取应急措施,落实责任,落实人员,昼夜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教育,利用不少于两课时的时间,组织师生学习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了解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和防范措施,安全教育情况要记录存档。
加强学校内部保卫工作。假日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搞好校内巡查,严格落实三级值班、值宿制度。各级领导要亲自带班,更值人员要恪尽职守,提高警惕,不得脱岗和睡觉,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要组织夜检夜查,督促值班值宿人员尽职尽责。各级各类学校假前要将值班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查,市教育局将组成巡查组对各地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玩忽职守、措施不力、违反规定的地区和单位,将按有关精神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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