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度枣庄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日前确定,具体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1月25日(腊月十六)放假,普通高中学校2月1日(腊月二十三)放假,2月23日(正月十六)全市中小学校开学上课,各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学年授课时间为35周(九年级为33周),学校机动时间为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学校传统活动、艺术节、运动会、实践活动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增加2周),假期(包括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13周。普通高中各年级全学年授课时间为36周,复习考试时间4周,社会实践时间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11周。
另外,各学校在国家法定休息日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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