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现将毫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
毫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时间为2月7日(腊月十九)至2月28日(正月初十)。毫州市中小学、幼儿园3月1日(星期日)开学报名,3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认真安排假期工作
1.做好离校前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加强遵纪守法、文明上网、防欺诈、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防火、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寒假安全责任书,引导学生家长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2.严格遵守规范办学各项规定。各学校可根据学生学习实际,适量布置寒假作业,严禁学校和教师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补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确保师生正常休假时间。
3.积极开展有益的假期活动。各学校要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认真完成寒假作业,多读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提倡各学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积极参加社区服务、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要引导师生积极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子女及困难教师等特殊群体“送温暖”活动。要利用假期扎实做好控流保学工作,落实责任,严格控制学生流失。
4.做好安全保卫和假期值班工作。各学校要对校内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严防事故发生。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和新学期工作计划。各校要切实做好学期工作总结和期末质量检测分析,要客观公正评价教师、学生,建立教师学期考核业务档案,及时向学生发放有激励性评价的通知书,及时结算账目并进行公示。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前,要提前制订新学期教学计划,统筹安排好新学期的各项工作。要做好本单位的师资调配、基础设施、教学仪器及教学用书等各项准备工作,尤其要科学规范制定学生作息时间,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切实开齐开足课程,确保体育、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等课程的课时达标。
有关中专学校、职业学校结合各校实际,参照此通知执行。上述各项工作将作为下学期开学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
市直各学校寒假值班工作安排务必于1月31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传真:5125712
电子邮箱:bzjydds@163.com
亳州市教育局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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