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5-2016学年全日制中小学教学时间作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全日制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学年时间安排
全日制中学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定于8月30-31日办理入学手续,进行入学教育,9月1日正式行课。1月26日结束,1月27日开始放寒假,共计教学20周;第二学期定于2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2月24日正式行课,7月9日结束,7月10日开始放暑假,共计教学19周。
全日制中学全年共52周,其中教学时间39周,假期(包括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初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远足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再增加2周)。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上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劳动技术和社会实践教育2周;高三年级上课22周,复习考试11周,劳动技术和社会实践教育2周。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上课时间为35周,复习考试为2周,机动时间为2周(由学校根据专业情况自行安排实习或见习)。
农村中学可根据农事特点,在学校机动的2周时间内安排农忙假,具体办法由各区(市)县教育局根据当地实际与劳动技术教育机动时间等统筹安排。
二、全日制小学学年时间安排
全日制小学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和放假,第二学期的开学时间与全日制中学相同,第二学期于7月2日结束,7月3日正式放假。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严格执行本教学时间安排,未经成都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随意更改开学和放寒、暑假时间,学校调整课时安排一天以上应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期末考试时间原则上在正式放假前一周内安排。
(二)各学校要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成教办〔2011〕23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成教函〔2013〕115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的通知》(成教函〔2014〕110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按执行课程计划和规范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提前结束课程,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集体补课。学校的课程表要向家长和社会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课程开设情况适时有效监督。
(三)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并做好师生集体活动的组织和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科学安排劳动技术教育、社会实践和每天一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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