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就已经正式公布,今年起流动人口子女在苏就读公办学校要看积分排名!
6月8日,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
公布了公办中小学校可供积分入学学位数
其中姑苏区1778个!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15〕6号)、《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苏教规[2015]1号)文件精神,经各区政府(管理委员会)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苏州市区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可供秋季起始年级公办学位数11847个(其中公办小学一年级7395个;公办初中一年级4452个)。
姑苏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可供公办小学学位数公告
积分入学相关问题解答
1、流动人口应具备什么基本条件能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入学有无年级限制?
答:凡是参加苏州市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均能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申请仅限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
2、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后,其子女是否都能就读公办学校?
答: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后,其子女不是都能就读公办学校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是否能就读公办学校,要根据公办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和流动人口的积分排名而定。
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入不同的公办学校,其分值要求是否相同?
答: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入不同的公办学校,其分值要求不一定相同。不同的区、镇(街道)、学校能够提供的公办学位数以及流动人口的入学申请数不一定相同,流动人口入学的积分排名是分镇(街道)、分学校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的。因而,在不同的区、镇(街道)、学校入学会有不同的积分分值要求。
4、经积分排名未能进入所申请的公办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怎样入学?
答:经积分排名未能进入所申请的公办学校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进行统筹调剂。如无空余学位或有空余学位但不服从统筹调剂的不再安排,可以选择就读民办学校或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
5、在我市已购买住房并取得房产证的流动人口,是否需要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答:流动人口于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开始前取得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并实际居住,且符合《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对房屋相关要求的流动人口不再参加积分管理入学申请,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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