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
根据房小湛的了解,霞山区教育局未有公布最新版的小学划片情况,只是公布了小学招生的暂生办法,该区实行的是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对适龄儿童进行招生工作,主要的招生方法是根据招生对象的划分,进行分批次录取,招生对象一共分成四类,第一类招生结束后,才开始对第二类进行招生,以此类推。
以下是招生对象分类:
招生对象:霞山区区属学校(含公办和民办学校)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一)霞山区户口适龄儿童,包括:
1.户主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
2.本人是户主的适龄儿童。
3.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迁入其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4.户籍中登记的与户主关系属于以上情形以外的适龄儿童。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包括:
1.非湛江市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霞山区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霞山区居住证满5年,且在此期间居住证持证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有稳定职业。如居住证年限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年限满半年不满5年的,按照湛江市户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录取办法办理。(5年是指截至适龄儿童入读当年4月30日止倒推连续计算满5年)
2.湛江市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霞山区居住满半年,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企业住所在霞山区)和税务登记证(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在霞山税务机关纳税)满半年或在霞山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半年。(半年是指截至适龄儿童入读当年4月30日止倒推连续计算满半年)
(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在霞山区持有房地产权证的非霞山区户籍适龄儿童。
(四)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烈士,或在霞山区居住或工作的军人优抚对象、民警优抚对象、劳动模范和突出贡献专家、华侨子女、引进人才等,且符合中央、省、市和霞山区有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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