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一
近日,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版《条例》的颁发,以为指导思想,结合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基层实际问题,回答了很多具有指导意义的新问题、新情况,具有鲜明的特点。
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新《条例》第一条新增了“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明确了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书记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坚持党的领导,根本上是代表全国各族人民最根本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毫不动摇拥护党的领导、遵循党的领导,是取得一切成绩的必要前提。党政干部的选拔任用,首先就是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既体现了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也体现了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要对党负责的原则。
领导干部除了要有好本领,也要有高素质。《条例》明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才高是好本领,德重为高素质。担任领导职务不能是庸才,必须具备一身好武艺,能从容应对解决各种问题和统筹指导安排各种工作。能力过硬、能谋善断才能起到部门定海神针和指南针的作用。以德为先是领导干部德才素质的前提,领导干部的高素质,体现在领导干部要保持清正廉洁和勤劳务实的从政态度、信念坚定和勇于担当的实干精神,带头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更加注重和实际联系,坚持实绩导向。新《条例》增加了“事业为上、人岗相宜、人事相宜”的任用原则,表明了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更加注重实际,结合岗位特点和自身素质能力综合考虑,让专事有专人负责,对于不适宜的领导干部要及时调整。“一个钉子一个眼”的任人标准,体现了更趋于精细和科学的选人原则。“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为基层善于创新工作方法、敢于顽强拼搏的干部提供了坚强的支撑,庸者下、能者上。
《条例》的颁发实施,充分吸收了十八大以来的实践成果,更加符合的发展特点,为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提供了鲜明的指导意义。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二
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干部任用条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对新形势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更加科学,更加严密的规定,标志着我们党政干部工作在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的进程中迈进了坚实的一步。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设高素质的党政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充分体现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中带好头、作表率,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认真学习、带头严格执行、带头坚决维护,确保党的政治路线全面贯彻落实。
选拔任用政治可靠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将树牢“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作为选拔任用条件之一;干部要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领导干部唯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方能在工作中鼓足干劲,敢于作为,勇于担当。试想,一个对自己所奋斗的事业抱有怀疑态度的干部,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福利吗?理想信念是干部的精神之“钙”,推进 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在工作中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住内心始终如一的信念,俯下身子为百姓服务,干干净净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重点选拔任用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干部。《干部任用条例》明确提出了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众所周知,基层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大量的工作留痕管理,更是让基层干部有口难言,有的干部们甚至闻“下基层”而色变在基层工作,党员干部要摆正心态,通过基层一线的实践锻炼,经受风雨,增长见识,提高本领,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不为名利所惑,不为浮华所动,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我,在基层大熔炉里越磨越光,越练越强,为实现人生理想,体现人生价值打牢基础。基层处于与群众直接接触的一线,是孕育真知与智慧的土壤,更需要有志之士俯下身子加油干,在基层工作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更好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本领。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三
近日,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颁布的条例,充分体现了近几年来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吸收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党建的理论研究新成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方法和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更加科学、规范和严密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因此做好新时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级党组织以及组织人事部门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
新《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严格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分毫差距不任职,使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更加廉洁自律、正己守道。
要认真学习条例、严格执行条例、坚决维护条例,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旗帜鲜明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充分体现以的党中央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更有力的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把关作用,对加强党管干部原则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新《条例》的颁布体现了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要求新时期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作为,政治品格高尚,从政本分,既体现党性,也考验作风。关键是坚持知行合一、真抓实干,做实干家。要把践行“三严三实”贯穿于全部工作生活中,养成一种习惯、化为一种境界。要加强道德修养,带头弘扬,明辨是非善恶,追求健康情趣,不断向廉洁自律的高标准看齐,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
新《条例》为我们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准用顺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条例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坚持选准用顺培优管好干部,切实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来。
预备党员转正决议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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