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心得体会1
《条例》分则政治纪律部分共23条,新增5条,修改12条,新增和修改条款数在六项纪律中居于首位。例如,增加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处分规定;加对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的给予处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嘴下,搞两面派给予处分,等等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现的管党治党的所有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都是“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问题。此次修订《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关于加强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坚决维护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突出出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
古人云“勿以恶 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纪律处分心得体会2
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三编十一章142条,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增加了部分新的内容,要求党员干部言、行、思想各方面都必须忠诚于党,和党保持一致,把违反此项要求行为写进纪律处分条例,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
通过对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我们认识到新条例是总结之前条例的实践经验,根据党章、宪法和现行各项法律,以共产党内部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规章,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从严治党,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作为一名普通基层党员,我们要不断地认真地进行党的各项思想政治学习,严守党的纪律,并积极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从思想深处剖析自己,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来自群众及各方面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并贯彻执行到工作实践中,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进步。我们应该始终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员的纪律要求刻在心里,对党的纪律怀有敬畏之心。始终严守党的纪律,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纪律性,树立正确思想观、政治观、世界观。
有个别被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他们在反思自己走向堕落的过程时,大多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问题、小事情、小利益开始,认为小事情无所谓、不要紧,从而逐步私欲膨胀,逐步漠视党员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从思想上、行为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逐步越陷越深,最终违反党纪,乃至国法,造成了对国家对党无法弥补的损失。所以,我们应该时时刻刻警钟长鸣,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从点滴小事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在利益诱惑面前始终不忘党的纪律,不忘初心,坚守本心,做一名知纪、畏纪、守纪的合格党员。
纪律处分心得体会3
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有三点突出感受:一是新修订的《准则》更直观、更精准、更科学。体现了我们党全新的纪律观、廉洁观,是党的建设、纪律建设和党规建设走向成熟化、科学化的重要标志,是之后“精准反腐”理念的强化延伸。二是新修订的《条例》突出体现了法纪分开和问题导向。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作风建设,都做出明确规定,升华为纪律条文。三是修订和贯彻《条例》体现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用《条例》约束党的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处处体现从严管党治党,使《党章》得到了真正的落实,彰显了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决心。
作为人民法院的一名书记员,我坚决拥护中央对《条例》的修订和从严管党治党的新部署,我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严格执行,尤其是结合《条例》第九章关于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漠视群众利益行为,侵占群众知情权等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的规定,我将做到:
一是坚持学深悟透,率先明纪。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和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严明纪律抓起,我将按照《条例》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坚决拥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以严肃的纪律保证我负责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坚持公正执法,严格司法。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守住底线,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要自觉遵守党员行为规范、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在工作中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指导下,统筹规划,稳步推进,使公开的阳光普照在司法的每一个环节,让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无处藏身。
三是坚定信念,践行执法为民。在《条例》的指引下,坚定信念,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然后要敬畏法纪,做到令行禁止。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理念,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自觉做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表率,不得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守公正司法底线,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预备党员转正决议范
时间:2024-04-23 08:0:39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四篇
时间:2024-04-23 08:0:39最新预备党员转正支部会议
时间:2024-04-23 08:0:57党支部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决
时间:2024-04-23 08: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