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中心议题,研究部署深化国家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会议通过了被舆论称为依法治国“升级版”方案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启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里程。
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我们党探索执政规律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进步。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我们对依法执政的探索也全面展开。在我国,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前提,没有依法执政,实现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也就无从谈起。坚持依法执政,是执政党代表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保证,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然而从目前情况看,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仍然是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不依法执政、不善于依法执政的现象还存在。
此次会议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深刻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为党中央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勇气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前进的动力。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是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法院系统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法律的生命,重在实施。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人民法院要肩负起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因此,必须清醒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建设的特殊重要性,要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以构建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为重点,以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任务,把加强法治建设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带头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真正肩负起建设者、实践者的时代重任。要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投身依法治国的时代洪流,要在学以致用、联系实际、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各级法院要以求真务实和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要始终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落实,以钉钉子的精神抓落实,以严谨细致的作风抓落实。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落实时限,逐条逐项推进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征程中,让我们以法治的思维武装大脑,以法治的要求约束行为,以法治的力量促进公正,以法治的信仰追求正义。全国各级法院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新目标新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来,为法治体系、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人人信法、守法、服法和护法的基础。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而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实现司法公正,确保严格执法,必须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就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金秋十月,世界的目光聚焦北京。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大幕20日在京开启。“依法治国”,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第一次镌刻在党的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依法治国,贵在树立法治理念,追求法律至上、公平正义、尊重程序、保障人权的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精神,重在让人们对法治形成信仰,使法治变成人们的生活方式。从中央判断和历史推演过程看,法治越来越受到重视,并上升至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保障。而历次四中全会多聚焦于党风建设,今年则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这是从理念到方式的一种革命性变化,需要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意义。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法律至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才有坚实基础,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才有可靠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才能获得蓬勃动力,进而在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论和实践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无疑将给整个中国社会带来法治新风,对建设法治国家产生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影响。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和公民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遵法、用法的法治风尚值得期盼。依法治国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唤起的制度力量,必将有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弘扬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深刻内涵。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对法治的信仰将融入公民的血液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司法公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深刻内涵。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对法治的信仰将融入公民的血液中。
司法,是对法治秩序的维护,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认真学习了会议公报之后,我认识到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内容丰富、内涵深刻,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全局性问题,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说到底,实现司法公正,确保严格司法的目的,就是让人民群众通过每一起具体案件获得社会公正与正义的切实感受。实现这一点,就必须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司法队伍,使司法工作人员把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作为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来认识来对待,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
坚守和践行法治,全面深化国家法治建设,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可以从以往一个个成为公共事件的法律事件及平反冤假错案的艰难过程中得到证明。但法治,是必由之路,它既已成为我们的共识和目标,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全面加以推进。如今,人们从中央的决心、公众的关切和舆论的聚焦中,也已深深感受到了法治的不竭能量,看到了法治中国的光明前景以及它给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发展带来的新的希望。
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刚刚闭幕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中心议题,研究部署深化国家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会议通过了被舆论称为依法治国“升级版”方案的,开启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里程。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建设法治中国,是社会的共识,也是几代中国人的梦想。法治,既是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国家执政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目标。
回顾我们走过的历程,无论是市场经济体系的培育与发展、公共权力的设置与运行、社会公正的构建与体验,还是公民诉求的表达与实现,都须臾缺少不了法治的基础。尤其是近些年来,国民经济持续平稳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以及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更离不开法律制度和社会公平规则的恩泽。而政府信息公开、公民私权保护、死刑适用限制、劳教制度废除、司法体制改革的启动等,同样都是我国民主政治演进中法治建设不断向前推进的重要成果。可以这么说,法治,不仅是中国人的梦想,更是正在不断推进中的现实。
应该看到,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地位,历来是衡量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而法治,正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既然在十七年前,我们已经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如今又把“法治中国”作为实现“中国梦”的一个目标,那就必须更加注重法律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去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在全社会倡导并形成信仰法治、遵从法律、依法行事的理念,并将其真正付诸实践。要切实认识到,法治价值观念的构建和法治中国的建设,根植于人们对中国社会未来发展必由之路的信念和期盼之中。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就必须循着民主与法治之路而行。
法治对于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建设及民生的改善与推动而言,绝不是一句表面化的口号。从人类历史的发展来看,法律作为社会的调控手段得以确立,就曾经历过一个艰难、漫长的过程。在此之前,宗教和道德都曾作为替代法律的手段纷纷登过场。但社会的文明史证明,聪慧的人类最终还是理性地选择了法治。因为只有法治,才能满足政治民主和社会进化的同步需求,才能在政治安定、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价值中求得和谐与平衡。正因为如此,我们只有信仰法治、推进法治、践行法治,才能确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地位,才能更为全面、充分地保障人权和公民的各项合法利益,才能在法治的制度框架内深入推进反腐败,才有可能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党的会议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虽说是我国法治建设深化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但法治的每一次推进、每一步前行,一定都会面临诸多的困难和阻碍。这是因为,现代法治所蕴涵的追求公平、捍卫人权、维护法制、反对特权等价值理念,都会触及某些人的既得利益。推进法治、建立规则,就是要打破不合理的利益格局,就是要在法律规则中充分体现社会的公平与公正,而坚持法治、践行法治,这不仅需要有专门的法律知识,更需要有坚定的法治信念和“敢于碰硬”的正义感及坚定实践的胆略。
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就必须循着民主与法治之路而行。法治中国的发展之路,在经历了过去数十年的曲折发展道路和近些年来的不懈探索前行之后,它的前景、路径已经变得愈加清晰明亮了。法治中国,正是我们的理性选择和共同目标。而十八届四中全会,正是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中国法治建设的又一次新的启航。
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京落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第一次召开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并第一次就此专门作出决定,这是为党中央作出的历史性贡献,具有里程碑意义。四中全会《公报》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法治体系,建设。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就是完善以宪法的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并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作出了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这是为党中央对科学的重大贡献,是对世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贡献。全会通过的《决定》,向国内外庄严宣示中国共产党坚持走道路的坚定决心,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宣言书;第一次提出道路、体系,全面阐释了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关系,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理论;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总体布局和主要任务,既明确了方向目标,又部署了工作措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
法令行则国治。法律是现代社会最有效的社会调整机制,它所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公正性、强制性、程序性、效率性是其他任何社会调整机制无法比拟的。在我国,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要确立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权力都要受到法律约束,决不允许任何人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在新的历史条件和经济体制转型时期,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要实现执政为民理念,首先就应高度重视法的制定和实施,通过法的制定,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律化、制度化;通过法的实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是充分而有序地反映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根本保障。我们党要执政为民,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首先就要看我们党能不能使人民群众的不同利益群体都充分而有序地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越充分,我们党通过国家权力对这些利益的权威性配置就越能充分反映民意。我们党的立法是人民利益的体现,执法是人民利益的实现,司法是人民利益的保障,法制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实现人民的利益。
法治价值观的形成及实现不是一帆风顺的,它的发展走过弯路,也历经过波折,法治和人治的斗争,有时还面临重重困难甚至险境,法治要获得胜利,依然任重道远,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甚至必要的代价。要切实认识到,法治价值观念的构建和法治中国的建设,根植于人们对中国社会未来发展必由之路的信念和期盼之中。
从人类历史的发展来看,法律作为社会的调控手段得以确立,经历了一个艰难、漫长的过程。党的会议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虽说是我国法治建设深化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但法治的每一次推进、每一步前行,一定都会面临诸多的困难和阻碍。这是因为,现代法治所蕴涵的追求公平、捍卫人权、维护法制、反对特权等价值理念,都会触及某些人的既得利益。推进法治、建立规则,就是要打破不合理的利益格局,就是要在法律规则中充分体现社会的公平与公正,而坚持法治、践行法治,这不仅需要有专门的法律知识,更需要有坚定的法治信念和“敢于碰硬”的正义感及坚定实践的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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