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自我院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活动以来,近段时间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自身审判工作和省委二十条,对如何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说党的纪律必须挺在法律的前面,政治上要讲忠诚,组织上要讲服从,行动上要讲纪律,党的纪律严于国法,一个党员不仅要固守法律底线,遵守法律的表率,还要严格遵守党章、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审判人员,党的卫士、法律的守护者,不仅要守护好法律更要守护好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更应奋勇当先挺在纪律的最前沿。讲纪律,守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普通民众尚且需要循规蹈矩,作为审判执法人员的我们更应该干干净净,不凌人民之上、不越雷池半步。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员法官要做到讲规矩的模范,要防止成为制度的破坏者、逾越者、规避者,党员法官能不能做到懂规矩的表率,体现了一种品德和修养,更体现了一种政治上的道德修养,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切实增强守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规矩当成一条不能突破的红线。
第一,做党的忠诚卫士。只有对党忠诚,才能听党指挥,无私奉献,才能坚守捍卫党的纪律,敢于担当,时刻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我们作为执法人员,要把对党的忠诚落实到党的具体工作中,坚持以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联系到我们的审判工作,那就是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公平公正,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第二,做遵守纪律的标杆。“执法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挺在纪律的前沿,要有向我看齐的底气和胆量,以纪律为明镜,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要敬而远之。在当下各种各样的诱惑无处不在,腐败的病菌无孔不入,我们每个党员法官都要时刻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慎之又慎,做到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扛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
第三,履好职、守好纪,不辱使命。党章和宪法赋予我们党员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光荣使命。这不仅要求党员法官要懂法律,还要懂政治,更要懂纪律。我们要认清自己从事的审判工作掌握着国家的审判权,不能滥用职权,违法审判,损害人民和国家的利益,我们是为维护国家经济建设稳定,保一方平安,是维护国家统治阶级利益和人民利益的执法机关,我们行使的权利与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安危息息相关。这就要求我们党员法官要将忠诚于党,忠实于法律落实到具体的审判工作中去,公正廉洁执法,不为金钱所蚀,不为物质所惑,不为人情所误,做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篇二】
在今年“两会”期间,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要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真正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3月27日至28日,王岐山同志到河南调研时,第一次提出了“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此后,“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这句话便成了中央纪委反复强调的一个判断。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作为党员干部,要对为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力度及目标,真懂、真信、真明白,真正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真抓、真管、真担当,进一步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严、真查、真问责,敢于得罪人,坚持“一案双查”,对违纪、违法案件,既查违纪、违法人员的问题,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落地,真正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
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把纪律挺在管党治党的最前沿。把纪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尺子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是松了,而是更紧了、更严了。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两个责任”的任务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难度更大了。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心逐步向加强纪律建设转移,纪律建设要经常化、制度化、高效化,使每一名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严守纪律,不以身试纪。要打通压力传导的“最后一公里”,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确保事事尽责、层层督责。要把强化追责、问责作为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一环,坚持真严、真查、真问责,突出问责重点,坚决以不落实之事倒查、问责不落实之人,真正做到应追必追、追必到底,让问责形成常态、形成声势、形成震慑。
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把纪律挺在国家法律的前面。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让规矩和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否则,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就无从谈起。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党章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总纪律,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国家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循的底线。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严于国家法律对公民的要求,入了党的门,成为党的人,就应当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才能保证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才能团结、引导、组织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把纪律挺在全体党员的面前。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在真信、真懂、真明白上下功夫,天天讲、反复讲,保持警钟长鸣,使广大党员干部真受教育、做明白人。要真严、真治,严到点、严到份、严到位,坚决防止“破窗效应”。要强化执纪,做到有纪必执、执纪必严,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党员干部要自觉将党的纪律化为生命的一部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考量是否违反纪律,把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贯穿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有人监督与没人监督一个样,八小时之内与八小时之外一个样。
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把纪律挺在正风反腐的最前线。要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患于未然、止恶于未萌,使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律和规矩就要管全部,各级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在其中、不能例外。不能只管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使多数党员干部“脱管”,必须在拔“烂树”的同时,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治病树”“正歪树”,维护“森林”的健康生态。通过抓早、抓小、、抓苗头和严格执纪,促使党员干部远离纪律和规矩红线,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祸”,防止更多的人由违纪跌入腐败深渊。要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纯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这既是遏制腐败增量的有效途径,也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和保护。要从对党和国家事业负责的高度,敢于得罪少数人,敢于问责少数人;要当战士,不当绅士,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对一个执政党来说,把纪律这条线看住了,就不至于出现大的问题。把纪律严起来,做到经常化、长效化,动辄则咎,就是要告诫全党,必须守住纪律这条底线,这样才能实现党的自我监督、自我净化、自我革新,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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