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心得体会(1)
4月5日,湖北省保康县监察局工作人员来到该县国土资源局,当面送达行政问责“罚单”。据悉,这是4月1日《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实施以来,该县开出的第一张行政问责“罚单”。
“对县国土资源局及杨先周、刘军慢作为问题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分别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取消该局和当事人当年考核评优资格,责令开展专项整治。”4月1日是《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实施首日,保康县政府在全县投资和项目工作会上,开出了全县首张行政问责“罚单”。
据该县监察局负责人介绍,在11月13日保康县召开的第十二次政府常务会议上,该县县政府把重点项目工作任务向相关县直部门进行交办,但该县国土资源局历时132天(94个工作日)未完成交办任务,严重制约和影响了相关项目进展。为此,该县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依据《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相关规定作出问责决定,并在媒体上曝光。
据了解,3月以来,该县把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作为推动部门转变作风的重要抓手,促使各级各部门和机关干部进一步依法履职,营造勤政、廉政、善政的良好氛围。同时,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严格追究行政责任,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
2016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心得体会(2)
《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颁布后,广水市迅速开展三项行动贯彻落实。
召开专题会议。广水市召开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办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办法》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办法》的行政行为。编印《广水市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汇编》并发放给各地各部门。
开展专项督查。该市纪委、政府办、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成立三个督查组,对17个镇办、16个重点执法和服务部门开展专项督查,促进学习贯彻到位。市教育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等部门相继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将学习贯彻要求延伸到基层,促进人人联系实际学,联系工作学。
开展专项整治。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效率不高行政执法不公行政监管不严行政服务不优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3个“四不”问题明察暗访组,发现“四不”问题20个,制成“四不”问题暗访电视片,在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上公开播放,进行曝光,责成涉及问题的17个相关部门及单位在20天内全部整改到位,对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其中诫免谈话13人,调离岗位2人,通报批评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
2016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心得体会(3)
《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公布后,郧西县纪委监察局迅速行动,采取带头学、集中学和深入学等形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确保《办法》入脑入心。
带头学,郧西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召开班子会专题学习解读《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通过交流讨论、谈心得体会,掌握《办法》内容要求。集中学,及时召开委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着力在研读原文细节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并在会议上立足岗位谈感受,强化学习效果。深入学,要求全县各乡镇(场、区)、县直单位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把依法履职尽责放在突出位置,营造勤政、廉政、善政的良好氛围。
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一致表示,要做学习贯彻《办法》的先行者、推动者、执行者,做好“三个表率”,即:做勤学善思的表率,精读原文,真正学深、学透,通过学习,把职责装在心里,印在脑子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做勇于担当的表率,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情节严重等其他失职行为严格追究行政责任,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廉洁高效做好本职工作,区分把握问责情形,科学运用问责方式,严格规范问责程序,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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