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考征集志愿什么时间填报?新疆征集志愿政策是什么?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帮各位整理下关于征集志愿的相关知识。征集志愿是指对于提前批至专科批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退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计划,考生再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乃至第三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征集志愿是为掉档的那一部分考生准备的。你过了一本线,但是一本的提前批次和一本的第一批次都已经录完了,而你由于某种原因还没有被录取,这个时候就可能会被退档,而等你退档以后,时间就耽误了,再投到一本平行志愿的其他学校很可能就来不及了,意思就是可能其他学校已按计划招满了不再招了,因为一本的平行志愿是同时投档的。这时候就要马上填报一本的征集志愿。那么关于新疆高考的征集志愿一些政策如何?
由于截至本文发稿之前新疆高考各批次征集志愿政策暂未公布,所以小编收集整理下一些往年新疆高考征集志愿的相关政策,仅供参考!
2018年我区录取批次划分与2017年相同,分8个录取批次,依次是:(1)本科提前批次:军警公安类、艺术类、体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2)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3)自主选拔录取批次;(4)本科一批次:“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5)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6)本科二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7)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军警公安类、南疆单列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8)高职(专科)批次: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高职(专科)院校。
为更好给考生提供高考志愿填报服务,今年从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起,考生可同时修改填报后续批次志愿,减少考生志愿填报风险,增加志愿满足率。
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征集志愿数量由6个调整为9个。高职(专科)批次征集志愿由原来的一次增加为两次,第二次征集志愿只针对区内高职(专科)院校征集志愿。
在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
根据往年录取工作执行情况,结合2018年实际对录取时间安排进行微调。录取工作预计自7月5日开始,8月27日左右结束,比往年提前5天。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文件,自2018年起,我区与全国其他省市区同步取消以下奖励性加分政策: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要求,增加以下高考优待政策:
(1)残疾人民警察报考普通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志愿献身公安事业的,可保送至公安院校学习深造。
(3)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在所有政策性高考加分项目中,除对少数民族身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及南疆四地州考生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具体政策性高考加分范围可查阅《规定》中相关内容。
考生了解《规定》详细内容可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查询。
(1)本科提前批次:军警公安类、艺术类、体育类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其中,除“军警公安类”与“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体育类”、“军警公安类”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报考3个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6个专业;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报考军警公安类的考生必须参加专门组织的政审、体检和面试。
(2)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面向国家级贫困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扶贫地区生源招生的本科一批次院校(专业)。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选报6个专业;
(3)自主选拔录取批次(设在本科批次前):已取得自主选拔(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一个相应自主选拔录取院校志愿,选报6个专业。
(4)本科一批次:“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六个专业。
(5)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面向国家级贫困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扶贫地区生源招生的本科二批次院校(专业)。设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选报6个专业;
(6)本科二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设18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7)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军警公安类、南疆单列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选报6个专业。除军警公安类、南疆单列与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
(8)高职(专科)批次: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高职(专科)院校。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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