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的规定,职工的日加班工资的正确计算方法应当是:月实得工资的70%除以20.92,再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即正常工作时间外加班加点的,乘以1.5;休息日加班的,乘以2;法定休假日的,乘以3。
计时工资
工作天数及加班工资计算公式(现行)
一、工作天数:
1.标准工时(正常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即每星期5天。
2.年工作天数:251天。
计算公式:365天-10天(节日休假)-104天(休息日每星期2天,一年52个星期)。
3.月平均工作天数:20.92天(或167.4小时)。
折算公式:251天÷12个月。
二、平均工资:
1.当月日平均工资=当月工资额÷20.92天。
2.小时平均工资=当月日平均工资÷8小时。
三、加班工资计算公式:
1.延长工作时间(超时加班)的工资=延长小时数×小时平均工资×150%。
2.休息日的工资=当月日平均工资×200%。
3.法定假日的工资=当月日平均工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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