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珠海市前山小学学区划分区域说明及详细划分分布图,希望可以帮到各位家长给自己家的孩子选择一个好学校
地理界限:以人民东路与兴宁街交汇处为起点,沿人民东路向西沿人民西路至三台石路口,沿三台石路向南至翠微东路口,沿翠微东路(含翠微东路两边)向东过暨南大学直到板障山,沿板樟山边向东至吉柠路,从吉柠路往西北穿过柠溪路进入兴宁街往北直到人民东路交汇点,所围成的区域为第八中学的招生范围。
主要街区:人民西路南侧(部分)、迎宾北路(部分)、翠微东路两旁、三台石路东侧(全部)、香溪路(部分)、柠溪路(部分)、富柠街(部分)、兴宁街、吉柠路(北段部分)、红山路(部分)、安宁路。
★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须为小学应届毕业生。具体分为如下五类:
1、具有香洲辖区户籍的适龄少年。
2、符合珠海市规定的十一类政策性照顾生(详见附件)。
3、符合《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要求的随迁子女。
4、持有2012年4月1日前已登记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的非珠海户籍人员政策内生育的随迁子女。
5、父母一方及以上为本区户籍的非我区户籍政策内生育子女、在我区工作居住的港澳人员子女。
★报名时间:5月10日?22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在香洲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及具有香洲辖区户籍或符合积分入学政策但目前在区外就读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登陆珠海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zhjy.net)“义务教育招生”专栏,网上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2)学生可自行上网报名,也可在小学毕业学校的指导下完成网上报名。
(3)具有香洲区户籍或符合香洲区积分入学条件但目前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毕业生无法上网报名的,请于5月18-19日持全部入学材料到香洲区教育局定点报名处第五中学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址:香洲区香宁一街63号,联系电话:2621256)。
★网上报名流程:
(1)注册账号。用申请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家长的移动电话注册账号,移动电话用于接收注册信息、密码变更、审核结果以及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
(2)录入信息。根据学生情况,选择不同类别的招生对象,按照申请流程,对应填写个人信息、家长信息、房产信息、政策性照顾信息、积分信息以及拟入读学校等资料。
(3)积分公示:6月19-25日,公示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有异议需补充材料的,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网上招生系统提交补充材料信息。
(4)领取录取通知书。7月4-5日,家长直接登录招生系统查询或电话咨询网上报名学校。7月6-7日,持全部入学材料到录取学校报到、照相,并由学校把入学材料拍照存档到招生系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5)注册入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到相关学校报到,注册入学。
★申请材料:
(1)父母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人口总数目录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等内容。
(2)《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珠海市香洲区户籍学生需提供由所在街道办或居委会开具的父母一方的“计划生育证明”;非户籍学生提供父母一方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者《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内容。
(5)无自有房产的,提交与所持最近《广东视住证》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所租房屋《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6)非我区小学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小学毕业学籍档案或学校学籍证明,并加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7)持有中高级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四级及其以上的,需提供证书、评审表、原发证机关开具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8)属于政策性照顾的非户籍学生除需要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要提供政策性照顾非户籍生的相关证明及暂住地址。(详见《珠海市义务教育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
(9)港澳户籍学生除需要提供“房产证、学生出生证明”等证件外,还需要提供“港澳学生身份证”及“港澳学生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卡”)、父或母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及在我区的工作证明等。
(10)上述材料以报名截止日期5月22日前材料为准,原件备查。根据个人情况,统一提交A4格式复印件给招生学校,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把申请学生个人身份信息页作为封面。
★持有香洲辖区户籍的学区生补报
网上补报时间:8月15?16日。
现场确认时间:8月17日。
补录时间:8月23日。
★★特别提示
(1)招生期间,注册手机请保持畅通,便于接收相关招生信息。
(2)因信息录入不准确或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无法安排学位的,责任自负。
(3)家长和学生请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异议复核、补充资料以及报到入学等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4)学生父母均无私房的,无需自行开具《无私房证明》,由教育部门到市房地产登记中心集中查询。
(5)积分类的家长及持有2012年4月1日前已登记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的非珠海户籍人员由计生部门直接审核其计划生育情况,家长无需开具计划生育证明,但其法定监护人计划生育分值为必达分,并与其他条件积分累计满100分,方可入读公办学校。
(6)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17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珠教基〔2017〕21号)规定: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学区学位,属于积分入学的,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已凭积分入学的,取消其公办学校学位。
(7)由于公办学校学位有限,不符合积分条件入读公办学校的外来人员子女,请家长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办学地址和招生联系电话可登录“香洲教育”网站“招生指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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