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从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了解到,太原市将对太原市企业离退休(遗属)人员开展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认证工作。
据介绍,12月底前在册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含退职)以及12月底前在册的遗属,均在认证资格范围内。凡在太原市行政区划内居住且指纹已注册的离退休人员,认真填写核对表相关信息内容,使用专用墨在核对表指定位置按留本人指纹。
企业劳资(退管)人员核实无误后当面收回,经整理后统一交回该中心退管科。行政区划内居住、指纹未注册的离退休人员,认真填写核对表相关信息内容后到现居住地社区签字、盖章。企业劳资(退管)人员核实无误后当面收回,经整理后统一交回本中心退管科。
行政区划外居住、指纹已注册的离退休人员,由市退管中心通知企业将核对表和专用墨邮寄至其居住地(行动不便的必须家访),本人使用专用墨在核对表指定位置按留指纹后寄回企业。企业整理后统一报市退管中心。
行政区划外居住、指纹未注册的离退休人员,由市退管中心通知企业将核对表及认证标识邮寄至其居住地(行动不便的必须家访),本人应佩带认证标识照2寸彩照(照片可以为家居照),认真填写核对表相关信息内容,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核对表到居住地社保机构认证签章(签章压盖照片)后,将核对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寄回企业。企业整理后统一报市退管中心。
行政区划内居住的遗属,填写核对表相关内容,持本人身份证和核对表到现居住地社区签字、盖章。企业劳资(退管)人员核实无误后当面收回核对表及身份证复印件,经整理后统一交回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退管科。
行政区划外居住的遗属,由市退管中心通知企业将核对表及胸卡邮寄至其居住地(行动不便的必须家访),由本人佩带胸卡照2寸彩照,认真填写核对表相关信息内容,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核对表到居住地社保机构认证签章(签章压盖照片)后,将核对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寄回企业。企业整理后统一报市退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