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是指以农村非城镇户籍的居民为保险对象的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1、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体检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体检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体检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赔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体检: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体检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准则,超出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赔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报销比例
(1)镇风险基金赔偿: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出5000元以上分段赔偿,即元赔偿65%,元赔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赔偿年限额1.1万元。
4、什么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解决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限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花费;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限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花费;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意外和医疗意外的医疗花费;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我国乡村人口占据非常大的人口比例,同时由于受经济要求的制约,导致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尤为严重,因此乡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