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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农村养老保险网上缴费流程和报销比例规定

更新:2023-09-21 00:45:53 高考升学网

农村养老保险,是指以农村非城镇户籍的居民为保险对象的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一是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二是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中、小学阶段的学生;三是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教职人员;四是莆田武警支队官兵;五是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国内市外人员;六是长期居住在本市(一年以上),并持有本市居住证或外国人居留许可(有效期内)的境外人员(含台港澳人员)。

筹资标准

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每人每年490元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520元。2020年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250元。(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报销方案

一、住院报销

1.普通住院(基本段,下同)报销。全市实行统一的住院报销范围、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落实差异化报销机制,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引导参保居民合理就医。具体标准如下:

(1)稳步推进分级诊疗,建立统筹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差异报销的新模式。参保患者在市内就医,经上级医疗机构转诊进入乡镇级医疗机构康复的,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100%

(2)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为A类3人间。

(3)加大特殊人群保障力度。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直接按比例报销;全市百岁以上老人住院,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100%报销;患者在市外医疗机构接受肿瘤放射治疗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55%;将假肢、矫形器具项目纳入医保范围,具体按照《关于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莆市残联〔2015〕50号)执行。

2.大病保险报销。从8月1日起调整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一个参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住院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原超过1.5万元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调整为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39万元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不设封顶线。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分级诊疗,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不同,调整为不同报销比例,并加大对贫困人口支付倾斜力度。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报销方案

一、住院报销

1.普通住院(基本段,下同)报销。全市实行统一的住院报销范围、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落实差异化报销机制,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引导参保居民合理就医。具体标准如下:

(1)稳步推进分级诊疗,建立统筹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差异报销的新模式。参保患者在市内就医,经上级医疗机构转诊进入乡镇级医疗机构康复的,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100%

(2)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为A类3人间。

(3)加大特殊人群保障力度。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直接按比例报销;全市百岁以上老人住院,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100%报销;患者在市外医疗机构接受肿瘤放射治疗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55%;将假肢、矫形器具项目纳入医保范围,具体按照《关于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莆市残联〔2015〕50号)执行。

2.大病保险报销。从8月1日起调整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一个参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住院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原超过1.5万元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调整为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39万元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不设封顶线。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分级诊疗,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不同,调整为不同报销比例,并加大对贫困人口支付倾斜力度。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二、门诊特殊病种报销

门诊特殊病种不设起付线,分十类进行报销。

一类: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报销比例80%,年度封顶线5万元。

二类:重性精神病,报销比例90%,年度不设封顶线。

三类:癫痫病、听力障碍(干预)、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病、支气管哮喘、甲状腺功能亢进、脑卒中及后遗症、重症肌无力、慢性肾炎、心脏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等14种病种,报销比例60%,年度封顶线6000元。

四类:恶性肿瘤病门诊化疗和放疗、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慢性心功能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肝炎(乙、丙、丁型)、先天性心脏病等8种病种,报销比例与同级别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一致,年度封顶线4万元。

五类:糖尿病(含I型糖尿病)、高血压,报销比例与同级别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一致,年度封顶线6000元。

六类: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报销比例60%,年度封顶线2000元。

七类:结核病规范治疗,报销比例100%,年度封顶线7000元。

八类:戈谢病,报销比例60%,年度封顶线20万元。

九类:血友病报销比例80%,年度封顶线5.4万元(重大疾病)。

十类:苯丙酮尿症报销比例为70%,年度封顶线2万(重大疾病)。

三、门诊特殊病种申请

城乡居民携带以下材料到莆田市内二级以上医院医保服务站或到就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1.社会保障卡 ;

2.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的《莆田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申请表》1式2份 ;

3.代办时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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