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的《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规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管理者、使用者,擅自改变政府投资或者资助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和用途,将面临最高可达100万元的巨额罚单。据悉,草案拟提交的市人代会进行审议。
草案于本月初首次向社会公开并征求意见后,共收到意见建议387条,主要集中在社区老年人看病难、医保报销比例低、社区居家养老设施不全等方面。
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刘维林介绍说,目前本市养老工作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形成,居家养老体系还未完全建立,存在一些新建小区公共服务设施被挤占挪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项目不全,医疗设施不足等问题。